TFboys之女扮男裝混高校

第九十四章:太陽是向日葵的信仰[第4頁/共5頁]

那一次我才曉得,這傢夥比我還小孩子氣,真是……

溫馨,肥胖。和鄉村的男孩子的確不搭,我不曉得為甚麼爸爸會把如許的孩子帶回家。

那麼我呢?我隻是想著闊彆這個家庭,隻想逃離這裡,讓本身忘記這裡,像是一個怯懦鬼鎖在屬於本身的天下裡。

當時曉得這個究竟的我,正幸虧人生的低穀。抄襲,家庭暴力,剋星……如許的詞就是我的標簽。

為甚麼這麼說?因為我們兩小我中間,橫著她的仇敵,我的未婚妻,景甜蜜斯。

我隻能冷靜的對鴨梨說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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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一個幸運的家庭生長,為這個家庭分擔統統本身能分擔的事物。即便到最後名落孫山,也冇有拖家裡的後腿。

鴨梨,你又何嘗不是我的太陽?

和奶奶的推搡當中,我被推到地上,後腦勺磕在院子的井口一個缺口上。

冇過量久,爸爸和媽媽就出來了,宣佈這兩個他方纔抱回家的小孩就是我們家的新成員。

為甚麼呢?

能夠因為名字是我取的,以是我對這個mm多多極少帶著一點偏疼。

我曉得,我能夠很快會返來,也能夠好久都不會返來。

景甜是我的任務,是我將來的老婆,如果在這二者之間做出挑選,我隻能挑選景甜。

我不想讓一個孩子在這麼小的時候就接管如許的折磨,但是鴨梨,對不起,嚇到你了……

厥後她走了,不是死了的意義!是出國了,去了韓國,找她的親生爸媽。

以是,我籌算放棄所謂的豪情。把統統的感情全數投入文娛圈,給我的音樂添上不一樣的色采。

看著她再也不會盯著我發楞,說話的時候永久存眷的是俊凱的目光,我感遭到了點點的失落,但是我冇有悔怨。

她和我的遭受是多麼的像?這申明,我連一個早就已顛末氣,被統統人忘記的作家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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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我身後的人是個笨伯,是個大明星,即便他有的時候喜好亂吃飛醋,但是他真的很喜好我。

不止是烤雞泡菜,她特地給我籌辦了好多好吃的,在我籌辦諒解她的時候,她卻哭了。

我冇有想到,因為景甜,我會傷透這個一向喜好我的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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