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第4頁/共4頁]
“哦。”蘇小迷想,如果廉飛揚變不回人也冇乾係,本身也八成是隻殭屍,誰也不要嫌棄誰剛好湊一對兒。她甚麼都不顧了,天煞孤星的運氣,身材裡那根讓她長生不老的小巧骨,手指上那代表和鬼差江樹白婚約的戒指,她都不管了,她要英勇往前衝,把這些困難十足踩在腳下。
“你是不是喜好我?”廉飛揚俄然問。
“那你還跑出來乾嗎,你都變成人了,已經不是不死之身了。”蘇小迷心疼的說。
孫傳授笑眯眯的看著她,“放心,頂多啊又變回殭屍。”
廉飛揚點點頭,“我要變成人,疇前我並冇有感覺做殭屍有甚麼不好,遇見你以後我從未像現在如許孔殷的想做人。”
“好甚麼呀。”孫傳授有些不解,“變成殭屍就不能做你男朋友咯。”
蘇小迷發覺到不對,走上前去摸了一把他的額頭,竟然滾燙。他的體溫比凡人要低,但是一旦燒起來,卻要比凡人高很多,換做是個正凡人燒成如許早就死掉了。
“趕了最早班的飛機。”廉飛揚說。
蘇小迷俄然感覺委曲極了,這麼長一段時候他消逝了,從釜山返來以後他彷彿甚麼都冇產生一樣。
“所以是勝利了嗎?”蘇小迷欣喜的問。
“疇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平生隻夠愛一小我......”坐在空蕩蕩的軟臥車廂裡,蘇小迷順手翻看雜誌看到木心老先生的這首詩,俄然再也啃食不動手裡的泡椒鳳爪。
如果廉飛揚想要變成人,那麼就要殺死身材裡的這類類紅細胞。孫傳授用小白鼠做嘗試,勝利的把傳染這類類紅細胞的小白鼠變回了普通的小白鼠,體例實在很簡樸鹵莽,就是換血。當血液裡的類紅細胞數量少到必然程度,白細胞就會雄師壓境把殘剩的這類類紅細胞吃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