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第1頁/共4頁]
不過比擬起隋朝的律法,現在的貞觀律有一個特性,就是用刑比較寬。不會再有甚麼盜邊糧一升正法,盜竊一文錢殺頭,偷個瓜也要絞死的重刑。
“這軟帆的三桅船真快。”
從襄陽到揚州,倒是很便利,順漢江東下,進了長江,再一起順江而下就好。這一起,順風順水,連點顛簸都冇有。
直到把屬於他們的遼東奪返來為止!(未完待續……)
按朝廷規定,申請後獲得審批頒給私掠答應證的商船,朝廷將派海軍軍官上船,指導船上的武裝海員作戰。商船得向朝廷付出軍官們的軍餉,同時他們能夠向朝廷采辦兵器設備,並且商船成為朝廷海軍的預備役,登記在冊,一旦朝廷有需求,就將接管征召。
先是趙國公李超家的造船廠擴大範圍,一下子引入了三百多個合股人,然後又發行了大量股票。
一是朝廷在北衙下,新建了一支軍隊。伏波軍和安瀾軍,這是大唐的皇家海軍,附屬於北衙,屬於禁軍體係。
販子也不再是賤民,貿易不再是賤業。工商從業者,一概都列入大唐的良籍,是良民。這些的竄改,是極其可貴的,也是在當初好不輕易才通過的。
另有幾件新奇事情。
之前有十惡之名,但刑律當中冇有這些項目,隋朝時正式采取,唐相沿。
彆的,前段時候李超還結合了約莫一百多家貴族,建立了西南貿易公司。公司直接募集了一百多萬貫的股本,上來就是財大氣粗,到處招兵買馬,正在西南各地練習傭兵,籌辦去西南開辟。
他已經把重心調劑到東南了。
這一條,算是破天荒的新法。
與朝廷組建皇家海軍動靜一同傳出的,另有朝廷已經向很多商船頒佈私掠答應證。
量刑的標準,也大大放寬了很多。盜竊、擄掠這些,視情節輕重、結果喪失等判罰,普通都隻判拘束勞改,最多就是放逐勞改,而不會等閒正法。
根基上就是短時候的拘禁,以及放逐勞改。
這類形式很新奇,但對現在的大唐來講,彷彿日新月異,產生甚麼樣的新奇事情,都不值得希奇。
而新年剛過,又產生了幾件新奇事。
不過自從花一千二百萬買下了琉求島,又拿到了遼南後,李超就看不上燕北了。那戈壁灘一樣的偏僻而蕭瑟的處所,實在讓人提不起精力啊。
西南貿易公司乃至遊說了朝廷,讓朝廷同意派出府兵教官幫忙練習西南貿易公司的傭兵。不過朝廷也是有前提的,西南公司要向朝廷支撐很昂揚的練習費,彆的所需求設備必須在朝廷采辦,代價不消說也是極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