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節商律[第1頁/共4頁]
“《商律》,陛下,就是《商律》,自貞觀五年,大唐的稅率從三十稅一,進步到了十五稅一,商稅已經進步一倍,暮年間我大唐戰亂不休,三十稅一是先皇為了鼓勵商貿而停止的一項國策,曆朝曆代建國之時都是如此,是為了敏捷的繁華市道,以是才製定了對販子非常無益的稅率,國勢安穩以後,商稅上調,這是應有之意,我等商賈不敢有任何的牢騷。
貞觀八年,陛下在安定四海,擊敗內奸以後,再一次將商稅調高到了十二稅一,這已經是一個非常公道的稅率了。但是在貞觀十六年,戶部再一次調高商稅,達到了駭人聽聞的八稅一,這一次是為了陛下履行農無稅這一千古盛事所增加的。我等商賈也有財產,農無稅對我等來講也是功德,更何況農無稅這是一項天大的仁政,我輩商賈也咬著牙接受了,形成的結果就是物價高漲,小商家紛繁關門停業,大商家收縮財產,我大唐的商稅從頂峰期間的六千三百萬枚銀幣降落到了現在的四千八百萬,整整減少了一千五百萬枚銀幣,這已經是一個非常傷害的訊號了,本該引發四民動亂,國用弊儊。
為了勉強苟活下去,微臣遠赴塞外,雲侯雄師過處的烽煙還冇有散儘,微臣就沿著雄師走過的門路在戈壁裡行商,爬冰臥雪是為常事,不但要彙集貨色,還要和零散的散兵遊勇比武,此中的痛苦一言難儘。
不等褚遂良出班稟奏,許敬宗搶先出班稟奏道:“啟稟陛下,微臣這裡有一份明細,我朝商稅最高的就是貞觀十五年,確切如同何邵所說,總額為六千三百萬四十六萬枚銀幣,也恰是如此,戶部纔會在貞觀十六年重新厘定商稅。將商稅定在八稅一,這也是有啟事的,主如果因為我大唐當時已經開端了全麵的扶植,運河,蜀道,三京工程全麵啟動,戶部為了獲得更多的賦稅,才進步的稅率。
但是現在,我等儲存的環境日趨卑劣,利潤空間一再緊縮,再過幾年,大唐就冇有所謂的富商了,求陛下明鑒。”
李二奇特的哦了一聲道:“天災?亦或是天災?”
“朗朗乾坤,煌煌亂世,就是乞丐都能三餐無憂,飽食整天,汝等商賈緣何冇有活路?此乃貪婪之心作怪,侍禦史安在,將此人逐出朝堂,免得他的汙言穢語玷辱萬民宮!”
陛下說微臣把持了十六王封地裡的火油,會有大量的財產湧進腰包,您卻不曉得微臣的痛苦,火油確切被微臣把持了,這隻是表象,油泉處在十六王封地,以是,十六王占有了三成股分,因為火油為軍事物質,兵部在這裡必須占有三成的股分,這就是陛下所說雲侯被微臣所矇蔽的起因,但是啊,六成股分或為藩王,或為兵部占有,這六成都是實實在在的利潤啊,十六王,和兵部不需求出一枚銅子,就能分享最甘旨的果實,而微臣,不但要構造出產,運輸,發賣,同時還要承擔八稅一的重稅,這才氣將戈壁裡的油泉建形成火油,賣給百姓點燈之用。期間的利潤,已經少的不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