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滿園春

第29章 骨秀意清[第1頁/共4頁]

不得不說,這年代的孩子是真早熟,不管男女都是。

……以是說,當代的小孩子是要如何啊,十幾歲的孩子搞得跟大人似的,很成心機嗎?這個年紀配著如許的氣質壓根兒就太違和好嗎?

沈七郎出身潞洲沈氏,同慶和崔氏普通,都是連綿數百年的世家大族,比起崔家的垂垂式微,沈家卻合法昌隆,而崔氏的一名堂妹曾嫁進了沈家,說來倒是沈七郎的伯孃,是以拐來拐去,沈七郎也能叫崔氏一聲姨母,雖隻是遠親,連堂表姨母都算不上,但好歹也能扯上點乾係。

這幾張春聯往下一遞,連沈七都頓時驚奇起來,“想不到一段時候不見,九郎你的字――”

“阿洵,真是好久不見。”劉湛卻上前一步,微淺笑道。

沈七被他說得臉都燥紅了,白玉般的皮膚染上胭脂色,鬨得場上的婦人們都笑了起來。

……連掃撒院子的小丫頭都是秀雅之色……

林氏一邊笑一邊道:“怕是初時見到,這沈七呀,還不肯信會有個七歲的小女人字寫得比他還好呢!”

沈七立即不美意義道:“真是太謬讚了。”

想了想便將這幾張春聯拿著,一道到崔氏那邊去,也好給崔氏看一看。

寧博容這纔對他有幾分另眼相看,這傢夥,固然有那麼點兒裝的感受,但是,也不像那些傲慢到目下無塵的孩子嘛,還是很有幾分自知之明,不是那等受不得打擊的矜貴脾氣。

至於孟氏之子盧令儀,卻隻在兩三年前見過一次罷了,當時候他還是個胖乎乎的小男孩兒,現在竟有些少年的矗立之姿了。

在劉湛的話音剛落,寧博容心中就嗬嗬一聲:

沈七點點頭,也有些感慨,是以刻他家中仕進的叔伯就有六七個,是以對朝中局勢還是有些體味的,深深曉得劉湛話中的意義。

尼瑪這不會是個勤奮版的賈寶玉吧!

寧博容這一筆字,是一日比一日超卓,拜這遠超淺顯女子的力道和練武以後邃密的節製力而至,她的字形方骨秀,不失婉約卻蒼勁內藏,便是寧盛都誇過的,現在雖還顯得稚嫩,假以光陰,卻一定不能獨成一家,書這一項,哪怕是昔日讀書最為出眾的寧博聞,都要減色於這個小女兒的。

“這沈家七郎乃是我家的遠親,也不是外人,阿容你便喚他一聲表哥吧。”

特彆這沈七郎表麵實在太具有棍騙性,恐怕就冇有長輩看了不喜好。

這不廢話!在都城他還要藏拙呢,這如果表示得太好,他那天子老爹可護不住他,怕是早被楊昭儀給掐死了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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