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滿園春

第29章 骨秀意清[第3頁/共4頁]

“這沈家七郎乃是我家的遠親,也不是外人,阿容你便喚他一聲表哥吧。”

“給我看看。”林氏獵奇道。

作者有話要說:二更

劉湛笑道:“是啊,還是這裡平靜,何必和他們攪到一塊兒去。”

尼瑪這不會是個勤奮版的賈寶玉吧!

沈七郎姓沈名洵,現在在國子監讀書,卻說劉湛這世的年紀隻比他小上兩歲,在來雲州之前,劉湛的發矇恩師恰是沈洵的六叔,以是劉湛與沈洵也算是舊識。

這年初過年與寧博容熟諳的過年是全然分歧的,不過有一些民風是一樣的罷了,阿鄭來叫之前,她與劉湛正坐著寫春聯,寧博容的字相稱不錯,劉湛……靠著重生這個金手指,天然也是水準很高的。

“真想不到4、呃,九郎你竟然來了雲州。”沈七差點兒就脫口而出四郎這個名字,因劉湛在皇家行四。

崔氏昂首看了劉湛一眼,“想不到九郎你的字寫得也非常不錯。”

……連掃撒院子的小丫頭都是秀雅之色……

起碼不玻璃心,不是冇有可取之處。

……頓時又感覺本身真是白搭勁……並且,跟一個十二歲的孩子爭風妒忌,爭風妒忌的工具還是個七八歲的小丫頭?

寧博容心中吐槽著,大要上卻帶著靈巧淑靜的淺笑。

沈七還是有些將信將疑,但看過這兩人的字,倒是深受打擊。

“想不到沈表哥你與楚九郎竟然熟諳。”寧博容意有所指,盧家世人但是不曉得劉湛的實在身份的。

但這點兒風采他沈七還是有的。

作為崔家世仆,阿青也粗識幾個字,不比寧博容這般讀書讀很多,但寧博容愛到藏書閣去,耳濡目染之下,阿青倒也算有些目光。

寧博容清楚,這年代的人,大抵都會喜好沈七這般風儀出眾慎重到壓根兒不像孩子的少年。

但恰好,他站在這沈七郎旁,生生被映托得俗氣起來。

“如果不帶他來一趟,恐怕還得一向以為我在扯謊……”盧令儀嘀咕道。

寧博容這一筆字,是一日比一日超卓,拜這遠超淺顯女子的力道和練武以後邃密的節製力而至,她的字形方骨秀,不失婉約卻蒼勁內藏,便是寧盛都誇過的,現在雖還顯得稚嫩,假以光陰,卻一定不能獨成一家,書這一項,哪怕是昔日讀書最為出眾的寧博聞,都要減色於這個小女兒的。

“寧家mm和九郎你的字果然比我要好很多了。”口氣中到底有幾分感慨,“看來我還需更加勤懇一些纔是。”此句完整出自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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