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再相見[第2頁/共2頁]
小豬妮妮吃飽喝足打個飽嗝。
小臉往回一扭,一抹險惡掠過宛似天真的桃花眼:“妮妮,我肚子如果餓的不可了,隻能把你吃了哦。”
小豬妮妮舔完瓷碗裡最後一顆米粒,聽到這吸氣聲,肥嘟嘟的小身軀抖了兩抖。
豬眼睛慢行動往中間瞧。
古靈古怪的玩具,不是給小孩子玩的,是給小孩子的寵物玩的。
“有了!”靈光一動,羊毫指住小豬崽,“就說你餓了,一向鬨著要吃。我冇有體例,隻能帶你出去找吃的。孃親如果要宰的話,先宰你。”
究竟證明,過分對勁的寵物,要遭天譴的。一隻小手,好像天打雷劈,一掌拍在小豬妮妮頭頂。
花溪城的另一個名字叫玩具城。說的恰是這些小玩具。
廢話。我本來就是隻豬。
“你是豬也好,你不是豬也好,你都是我的寵物。你竟敢當著你的仆人吃東西,害得我肚子也餓了。如何辦?娘冇返來,我這《三字經》隻看了一頁。”
十二匹駿馬牽拉的大馬車過分招搖,也冇有需求,加上身上川資緊俏。花夕顏出了本來的貧苦縣,頓時找到處所先賣馬。賣掉了十一匹良駒隻剩下一匹足以拉馬車用。賣掉的銀兩七七八八湊起來,隻勉強能湊夠他們母子倆到都城路上所用的破鈔。
小手要拉開門出去前,終究知己地記起,要給娘留個字條。
“說你是豬,你真覺得本身是豬!”
在大朝晨的時候,已有很多小販雲集東邊的集市,搭起帳篷,設起攤位。花樹下,各色手工編織品和希奇古怪的小玩意兒勾引無數的旅客。
小豬妮妮被小主子一掌打得暈頭轉向,緊接,它的小腦瓜被小主子用力兒地揉。
比如小豬妮妮,彆看隻是一隻巴掌大的寵物豬,卻同時是一隻不折不扣的靈寵,伴隨花木容長大。若不是看在這點上,花夕顏早把這隻吃東西堪比天下第一大胃王的寵物豬宰了。
“不能害孃親擔憂。”小臉一本端莊地對小豬崽說,“但是寫甚麼呢?如果不先找個藉口,返來被孃親發明,孃親會把我宰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