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買槍[第1頁/共4頁]
丁翔嘟囔了一句,剛想取脫手機轉賬,卻不防老蘭斯又插了一句:“巴克,丁在你這裡第一次買槍,你再送一個HK對準鏡吧?”
老蘭斯他們是不吃野豬肉的,以是拉姆將三百多磅的大野豬全部的拖進了堆棧冷存。
丁翔在靶場上試開了幾槍,咧著嘴角戲謔了一句:“彆看意大利人上疆場不可,這手槍造的還真是不賴。”
或許,這也是他們情願留在這裡定居的最大啟事。
“行了,老巴克,丁但是我的BOSS,你這麼黑真的好嗎?”
老蘭斯不為所動,丁翔更是一聲不吭的坐壁上觀。槍械方麵,他雖不是一竅不通,但在老蘭斯麵前,倒是絕對的新兵蛋子。經曆過牛飼料之爭的經驗以後,在很多事情上他已經不再剛強己見了。
不過……“蘭斯大叔,剛纔巴克豪斯說,HK33更合適的是侵占和打兔子,因為口徑太小,能力不大,打野豬並不是很合適呢?”
丁翔更加不解了。
“哪有人會帶那麼多現金?”
和中原一樣,父子之間,老是會存在著更多的合作氛圍。老蘭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他隻是走了狗*屎運,如果換作我在場,大黃底子不會受傷的。”
“噢NO,蘭斯,你不能如許,你曉得的,這個代價我一分錢都賺不到……好吧,誰讓二十年前你曾經救過我的命呢!丁,你可真是找了個好伴計,步槍你能夠隨便遴選,但是毫不能再這麼優惠了。”
在美帝,手槍是冇有民用和軍用限定的,但在表麵上,民用手槍需求與軍隊的製式配槍要有必然的辨彆。不過這槍的款式很標緻,特彆是這款民用鍍銀版的,反而要比黑漆漆的軍用版帥氣很多。
彷彿是看出了丁翔的不解,老蘭斯攤了動手:“在美帝,就是如許。民用版槍支對彈匣的供彈量有著嚴格的節製,而一個能夠供彈三十發的彈匣,就幾近能頂上的一支槍的代價了。”
回牧場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漲紅的老臉,忍不住想笑:“蘭斯大叔,你真的救過他?”
丁翔被逗樂了,他信賴如果拉姆聽到了他老子的話,必然會死力辯駁的。
丁翔恍然大悟,既然老蘭斯都這麼說,那就冇差了:“感謝巴克大叔,那我就買原裝版的吧,我們要去打獵野豬,彈匣內裡槍彈多些,也更安然不是?對了,再給我多來兩百發槍彈,手槍的就不消了,您贈送的就夠了。”
“那你還保舉我買小口徑的步槍?”
“冇錯,兩次天下大戰,我們德都城是選錯了盟友。可這不能消逝日爾曼懦夫的鬥誌。哈哈,丁,我發明我越來越喜好你了。好吧,這把伯萊塔92F,我就算你四百五十刀,最優惠的代價了。你還需求一支步槍吧,我保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