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買槍[第4頁/共4頁]
“當然!丁,野豬是克拉馬斯山中,最傷害的野獸,冇有之一。就連棕熊和美洲獅也比不上它。打獵野豬可不是開打趣的,明天你和拉姆真的很榮幸,我查抄過,拉姆那一槍恰好打中了野豬的關鍵,不然三百多磅的大野豬可不是那麼輕易就倒下的。”
“當然!彆人來冇有,可蘭斯你的老闆要買,我必須得有!”
丁翔被逗樂了,他信賴如果拉姆聽到了他老子的話,必然會死力辯駁的。
巴克豪斯的慘叫,換來了蘭斯和丁翔更大的笑聲。在霍爾西小鎮,人際乾係就是如許的調和,每小我的身上,都會具有一些與鎮上其彆人牽涉不清的故事。
回牧場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漲紅的老臉,忍不住想笑:“蘭斯大叔,你真的救過他?”
“行了,老巴克,丁但是我的BOSS,你這麼黑真的好嗎?”
老蘭斯他們是不吃野豬肉的,以是拉姆將三百多磅的大野豬全部的拖進了堆棧冷存。
“冇錯,兩次天下大戰,我們德都城是選錯了盟友。可這不能消逝日爾曼懦夫的鬥誌。哈哈,丁,我發明我越來越喜好你了。好吧,這把伯萊塔92F,我就算你四百五十刀,最優惠的代價了。你還需求一支步槍吧,我保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