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蛋花粥[第3頁/共3頁]
如何會有一小我在看到另一小我第一眼就愛上了?這未免也……太不矜持。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如何能夠違逆?
安奴實在聽到了廚房的聲音,本覺得是錯覺,但是真的扒著窗戶看到穆青端著大碗漫步出來的時候倒是嚇了一跳。
兩小我湊在一個碗前頭,腦袋抵著腦袋,說著笑著的時候,少年人的清脆聲音傳出了很遠。
願天下有戀人終立室屬。
繞到了安奴的身後,穆青一手撐在桌上,另一隻手扶住了安奴的右手,道:“你的手太硬,並且每次下筆又太用力量,收的時候也不收力。落筆重,收筆輕……”
“就一個碗,咱先拚集著,等過會兒再出去買。”穆青把碗往安奴這邊推了推。
但是即便這麼想,安奴還是很想曉得今後會如何。張生會不會和崔鶯鶯在一起?紅娘呢?紅娘又如何?
安奴聽了這話,先是一愣,繼而一驚,幾近要把手上的羊毫扔了。
特彆是一個還不到十歲的孩子,即便有了名聲,也是保不住的。
現在的青樓楚館還冇有生長成皮肉買賣的場合,大多是清倌人,隻賣藝不賣身,很多文人雅士都喜好去那邊集會,做些詩詞歌賦。有些青倌人的文藝素養乃至比的上很多讀書人,而如果有人的詞賦被馳名的倌人看中了編了曲兒,此人也就能直接立名。
“去洗臉,然厥後吃早餐。”穆青一邊盛粥一邊號召他,舔了一口碗裡的白粥,而後就是一臉滿足。
一本西廂,不長也不短,羊毫字本來就快不起來,一個早晨倒是絕對寫不完的。
武俠是不要想了,影象裡的武俠小說大部分都有些反動思惟,寫出來被人發覺就是個死。玄幻也不可,那邊麵的各種事情過分飄忽,寫出來就怕冇人看那也是白搭力量。寫汗青的話,過分弘大,耗時也久,遠水解不了近渴。
周朝的話本小說並不非常昌隆。讀書識字的人都是非常寶貝的,尋求的是“朝為農家郎,暮登天子堂”的餬口,天然不會費經心機去籌劃這些“小業”。並且,因著戲曲尚且處於抽芽狀況不成體係,天然也冇有那麼多人靠著寫摺子腳本為生。
穆青見他不由逗便也不再逗弄他,笑笑,把羊毫在安奴手裡放好。他讓安奴代筆,一來是為了讓安奴練練字不至於今後見不得人,二來也是為了粉飾掉本身的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