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徹查到底不言棄[第2頁/共4頁]
最惹眼的當屬李秘腳上那雙古古怪怪的短幫皮鞋,這皮鞋製作極其邃密,皮麵竟然鋥亮刺眼,實在是可貴一見的珍品。
簡定雍倒是個宦海老狐狸,他這般一說,李秘便有些吃不準了。
但他卻冇有回絕李秘的發起,並且說了這隻是臨時決定,並未封死了李秘的門路,這般吊著拿捏,也算是宦海中的伎倆了。
吳庸等人自是目瞪口呆,心中儘是憤激,不知這李秘何故如此傲慢高傲,其先就將他這個刑房司吏丟到臭水溝裡,現在又在縣太爺麵前不知尊卑。
另眼相看是其中性詞,不必然都是功德,纔會讓人重視你,偶然候劍走偏鋒,反而讓人印象深切。
可今次倒是縣太爺親身來觀察,書吏和貼目等自是戰戰兢兢,紛繁從簽押房裡頭走了出來。
他明顯看出李秘不過是說了一場藉口,明言是不信的,卻也不究查,如果他究查起來,則申明他故意要納李秘為己用,畢竟對本身人那必須是知根知底的,他不詰問,申明他並不想收攏李秘。
案情停頓到這一步,彷彿每條線索都能夠拔出蘿蔔帶出一堆泥來,可每個蘿蔔都不敢去拔,或者不能拔,又或者拔不出來,眼看著本相與本身彷彿隻隔著一層紗,卻如何都揭不破,這類感受實在讓李秘非常的憋屈。
可就是如許一雙鞋,卻又配上李秘一身的窮酸氣,實在讓人看不透,想來這李秘該是甚麼世外高人,不然哪來這麼大的脾氣?
李秘完整能夠設想,若張氏不死,隻怕現在死的已經是陳實的,隻是現在陳實之死,不知是因為竹簽的感化,還是另一股權勢殺死了他,讓他做了代罪羔羊。
李秘聞得此言,也不由欣喜,朝簡定雍稱謝:“明府明鏡高懸,乃吳縣百姓之福,李秘何其幸也!”
李秘提出要檢察陳實的遺書,是調查的一個新方向,也是所剩未幾的線索,按說也是無可厚非的,但他畢竟不是公差,這類關頭性證物,可否給他這個權限,全看簡定雍這個縣令。
這陳實的證物也冇有太多,最關頭的便是那封遺書,以是李秘的重點便放在了遺書上。
這草民可不是普通人都能自稱的,似仵作和牙人這類,就不能自稱草民,所謂草民,必須是有田可種的農夫,才氣叫做草民,以是李秘連草民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