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諾克薩斯[第3頁/共3頁]
是以,作為布衣區的人如果想要進入政壇,最為快速,以及最為簡樸的體例,就是主動應征參軍,以疆場上以英勇的表示博得功勞,以此成為軍官,進入諾克薩斯的“上層圈子”
他周邊的孩子每天都聚在一起誇耀本身盜竊的服從,或者大肆議論本身從戎後要如何如何。
不曉得是因為其巫毒神通的淨化還是城中的氛圍。
但是與其相對的,諾克薩斯的法律存在著較著的階層性,對待貴族,軍官,兵士,以及布衣各不不異,就像是螞蟻社會中的階層普通,如果軍官殺掉一名布衣,那麼他隻會蒙受監禁以及升級處罰。
但是現在,那座高塔空空如也,冇有任何人居住。
望著都會中間露天的處所……那邊是下級軍官以及百夫長之類的兵士退伍以後才答應居住的處所,這些人大多都是在戰役中表示普通,並且冇有甚麼背景的人。
“這個小雜種和他母親一樣奪目奸刁”
毒藥,亡靈巫術,詭計,刺殺,強權,這些永久是諾克薩斯的主旋律,哪怕在布衣區中,最為混亂的窮戶窟中也不例外。
萊恩斯的母親是一個鶯歌其實在諾克薩斯中,鶯歌這個職業並冇有甚麼丟人的,就像是酒館接待,街邊小販一樣平常。
諾克薩斯是一個以強權與軍隊著稱的軍事城邦,全部城體建立於一座高大的花崗岩山脈中,憑依天險,易守難攻。
當然,像萊恩斯如許,餬口在諾克薩斯地下窮戶窟的人,則更不會去體貼這類事情。
諾克薩斯的法律嚴明,並且履行力度很大,根基不答應存在秉公的狀況。
天下上真的有那種處所?
然後持續回到他們的“遊戲”當中
他的家住在酒吧深處冷巷的第二個岔道,內裡隻要他一小我,這是他將上一個孩子打跑後奪得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