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國情差異[第2頁/共3頁]
恕瑞瑪人幾近各個都是兵士,本身戰役力極強。
這再一次牽涉到了國情差彆。
當被一小我參悟完,這些靈決功法上的靈力也會隨之被參悟者耗損殆儘。
自打夏長卿即位今後,諸夏國纔開端逐步正視起科學研討來。
這類要求不實在際。
想要多量量製造、供應龐大的修者軍隊修習,底子不成能。
因為比起亞特蘭的官方軍隊,成為大財團的私軍成員,能夠獲得更高的酬謝、更好的報酬,以及在財團權勢中的各種特權。
人境三大國中,恕瑞瑪王國更重視建者的原始身材修煉。
在諸夏國中,除了國主夏長卿以及各府府長以外,其他任何人與家屬都冇有資格豢養軍隊。
對此,亞特蘭帝國大要上也是明文製止地。
至於低階武兵,如果多量量出產這玩意兒,在大範圍疆場上恐怕還不如一枚“幻滅風暴”的結果更加直接,並且耗損也要更小一點。
而近似於“泯冇”這一級彆的兵器,蘇杭,或者說是理查德·蘇的兵工廠便有才氣製造,並且能夠辦到多線運作、同時出產。
而每凝造出一份靈決鬥技以及功法,對“創作者”而言都是一種非常之大的耗損。
光是鍛造質料,就充足令人感受頭疼了。
第三個要求是,在戰時需求時候,要求理查德·蘇的“私家軍隊”援助。
很多人感覺,這是亞特蘭當局冇有才氣去乾與那些具有巨量財產,且具有強大氣力的財團。
可饒是如此,諸夏國也具有如同“幻滅風暴”這般,具有強大殺傷力的科技兵器。
比其殺傷力更強、粉碎範圍更廣的“泯冇”有多麼恐怕,便不難設想。
要遠比凝集靈氣液更大。
因為修者的戰備以及幫助道具,分歧於能夠批量出產的科技設備。
一旦被官方發明,是要處以極刑的。
並且諸夏國生長科技的時候太短,是以在科技樹方麵,雖說強過恕瑞瑪王國很多,但是比起“技術點全點在科技樹上”的亞特蘭帝國來,還是有所完善。
更彆提是早已大力生長科研多年的亞特蘭帝國,具有的大範圍殺傷性兵器更是不在少數。
這當然能夠讓一小我的財產暴增,能夠締造出很多富可敵國的財主。
是以,他們也不正視對科技兵器的研發,在人境三大國中,屬於科技生長方麵最為弱勢的一方。
隻是實際上,亞特蘭帝國的高層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不乾與。
不過,新約州以及亞特蘭官方向蘇杭尋求武備支撐,最首要還是科技設備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