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庭辯[第1頁/共5頁]
孫小燕見了氣得柳眉倒立,雙手叉腰瞪著周水仙罵道:“你個死婆子,你竟然敢打我?你們都放開她,我就站在這裡,我看明天她敢拿我如何樣?有本領就把我肚子裡的娃打冇了,正免得我去病院了呢。。。”
“各位法官,各位親朋,我從十二歲開端單獨帶著弟弟mm們餬口,餵雞餵豬養鴨子養鵝種菜,為了能有一口飽飯吃我們甚麼臟活苦活都做過,冇錢買衣服我本身學著做,為了掙錢讀書一到節假****就帶著弟弟mm去田家寨賣雞蛋鴨蛋鵝蛋賣玉米賣粽子,為甚麼我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能做到的事情她一個三十多歲的成年人都做不到?你們不想曉得此中的來由嗎?”
孫小燕聽了不慌不忙地站了起來,說這筆錢是她父母臨時存放在她手裡的養老錢,不屬於伉儷共同財產。
“這如何是跟本案無關?這如何是誤導?我這是在陳述究竟,對於如許一個又懶又饞又無私又率性且冇有任務心的女人,我冇有向她究查我父親之死的任務就已經很寬大她了,憑甚麼要我給她一條活路?試問她給過我們活路嗎?給過我父親活路嗎?不要說活路,我父親出過後,叨教她出過一分錢醫藥費一分錢喪葬費嗎?我竟然不知天下另有如此厚顏不知恥的女人,拿著丈夫的心血錢不給養老不給養小也就罷了,竟然連丈夫的死活都不管不顧!也難怪我爸走的時候會死不瞑目,非要等我承諾會把弟弟mm們都帶大才把眼睛合上了。”
白狀師說完,對方的狀師站了起來,對方的辯論狀裡首要陳述了幾點,第一;楊大山這些年一向在給四個孩子供應糧食和菜籽油,充足孩子一年的口糧;第二,每次楊大山和孫小燕回家過年都會把孩子們接歸去一起餬口一段時候;第三,楊大山和孫小燕之以是不給孩子餬口費是因為四個孩子手裡有一筆不小的捐贈款,當時是三萬二;第四,再厥後楊金珠寫文章拿了幾個大獎又拿到賣詩稿的一萬錢稿費,彆的另有彆的支出總計約三萬多塊錢,這筆錢理應交給父母保管,可楊金珠一向不給,楊大山和孫小燕隻好作罷,就以那筆錢作為扶養費了;第五,金柳這些年拍了這些告白和電視劇,總計支出約六十萬;第七,金珠高中三年拿到的嘉獎總計十三萬五千多。
“那錢最後不是冇有取走還留給了你們嗎?”孫小燕嚷道。
“珠珠,這又是哪一齣?”黎想也被搞這兩人搞胡塗了。
看到這一幕,金珠上前對周水仙說:“這是法院門口,你要真把她肚子裡的孩子打冇了,法官會憐憫她,我爸的錢就很多給她,你拿的就少了,你要感覺合適你就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