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又一個識貨的[第1頁/共5頁]
進了屋子,金珠立即感知到了一種低調的豪華,四五米挑高的客堂足有百八十平米大,房頂是實木的,地板也是實木的,油光可鑒,沙發前的那塊地毯像是手工的老波斯地毯,牆上掛了好幾幅大大小小的油畫,黎想看過以後微微驚奇了一下,不過甚麼也冇說。
前次在日本金珠的書畫獲得了田中和伊藤先生的好評,客歲年底Thomson來帝都也向金珠討取了幾幅書畫,所覺得備不時之需,此次他們特地遴選了幾幅書畫帶到美國來,為的就是便利送人。
公然,Smith太太點點頭,“我們想請你繡一幅畫,代價好籌議。”
“當然,如果你懂中文的話我們能夠送一套我老婆的書給你們。”黎想說。
因為黎想奉告她,跟美國人打交道有甚麼說甚麼,不消拐彎抹角的,他們聽不懂。
“OK,我從現在開端學中文。”Jerry笑著說。
金珠他們一下車,屋子裡就迎出來一對老年佳耦,固然已經時隔六年,金珠還是一眼認出了這對白叟。
“珠,不提錢,如許吧,你繡一幅這個,方纔樓下那些掛在牆上的繡品你能夠隨便挑一件走。”Smith太太換了一個主張,帶著大師下樓再次進了刺繡大廳。
可題目是,現在的金珠跟當年的金珠已經不成同日而語了,更彆說,她身邊還站了一個黎想。
起碼她是臨摹不出來的。
可不管多少美金,黎想也不但願金珠做這件事,一是刺繡傷眼睛;二是樹大招風,金珠已經夠惹人諦視了,前次的契丹語和契丹筆墨的高潮還冇下去呢,再來一個刺繡大師的名頭,估計她的穿越者身份就瞞不住了,他可冇忘了,另有一個康學熙在一旁虎視眈眈呢。
金珠當然清楚這不是原件,原件在帝都的故宮博物院。
他已經曉得了金珠的來源,以是即便他不懂刺繡,也明白金珠的刺繡必定相稱的有代價,要不然的話當年一個小小的荷包也不能吸引住這對保藏家的眼球。
可惜,對方冇有看到什物,不好估價,反而問金珠多少錢肯賣。
而金珠本身這大半年的版稅外加稿費也有二百萬,彆的另有黎想公司的分紅二百多萬,這筆錢也留在了她手裡,因為不急用,她服從了劉晟的建議,開了個股市戶頭,交給了劉晟打理。
金珠默算了一下,五萬美金相稱於三十多萬群眾幣,也就是說金珠一年的勞動代價是十萬元,相稱於帝都一個淺顯白領的支出。
“Smith太太,您還冇有奉告我想讓繡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