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危險的角落[第1頁/共4頁]
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這些披著玄色屍布的屍身前,有一個活人,本地人叫做“趕屍匠”。不管屍身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不管甚麼氣候,都要穿戴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繫一玄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手執銅鑼,腰包藏著一包符。
一邊走,我內心同時再想,如果那邊麵是後卿或者沈戀呢?我們如許冒莽撞失的,冇有一點籌辦的出來,會不會不太好。
清朝有“秋決”的常例,各州府縣衙門每年秋分時節都會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眷收屍安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則需搬運回故裡,凡是一具屍首需求請四人抬運,破鈔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用度少,並且能夠包管半途不腐不臭,因為被抬之屍一天今後便能夠腐臭。
我點頭:
就此,我和莫祁再次朝著阿誰板屋跑了疇昔,冇走多遠,我們便趕到了這個板屋的大門前,靠近以後,藉著月光我朝著內裡打量了疇昔,而板屋中的那些陰氣全數都是從空中之下冒了上來,看來這個處所多數是一個養屍地,必定有人在這間屋子內裡養殭屍。
普通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支屬和同親乃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常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手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待。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提及趕屍的發源,官方有書記錄道:相傳幾千年之前,苗族的先人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火線撤退,兵士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智囊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你用點神通讓這些好弟兄迴歸故裡如何?”阿普智囊說:“好吧。你我改換一下打扮,你拿符節在前麵帶路,我在前麵督催。”
“我真冇事,莫祁,咱持續走吧。”
就在靠近阿誰板屋的同時,我俄然感受跟著我和莫祁越來越靠近阿誰儘是陰氣的板屋,之前身上所感遭到的那種不安感便再次傳了出來。
一比及監斬官分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唸咒語,助手幫手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硃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擺佈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