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出遊[第1頁/共3頁]
“前麵就是彩虹廣場,那邊的夜景特彆都雅,有音樂噴泉,到了早晨會有彩虹光柱。傳聞……那 邊幾近每天早晨都會有求婚的場景。”
“以是――你是甚麼時候分開的?”
林希溫馨地坐在副駕駛的位子上,暖和地笑著聽或人一點點先容起S市的根基資訊。
林希本也吃不下甚麼,兩小我也就丟開了所謂的海濱大餐,跑去海邊曬太陽。兩小我中午都冇吃多少東西,到了入夜天然都餓了,因而在路邊的燒烤攤子買了幾串肉串和金針菇,坐在路邊的石頭上大口吃了起來。
“那你還要我陪你旅遊郊區?”或人挑眉看他。
但是,任何不會指責的渣攻都不是好渣攻,是以或人果斷地實施了這一條鐵律。他轉而把車開到一條陰暗的小衚衕,然後判定泊車,伸手撐住另一側的車門,靠近林希,聲音略降落:“以是――你是曉得La Tulipe是做甚麼的?”
兩小我湊得極近,他聞到對方身上的氣味,冇有古龍水和菸草的渾濁,隻是潔淨的皂角味道,淡淡的,帶著些許暖香,倒不像是常常混夜店的人。
原定的海邊大餐還是停止,隻是有了剛纔的事,兩小我不免難堪,隻是略點了幾道菜擺在桌上做裝點。
“如何,接管不了實際了?”林希笑著看他,直接忽視掉了兩人之間過近的間隔。
或人邪笑著又靠近了些:“那你――去過?”
或人摸了摸鼻子,轉頭看看窗外:“你看,內裡的海景還是不錯的,到了夏天――”說了一半,想起劈麵的這位本來也是住在這邊的,不免冇了下文。
……
或人俄然內心空落落的,順手抓起外套:“不如出去轉轉。”
疏忽兩小我逐步縮小的間隔,林希淡定地答他,話語間一本端莊卻清楚有著幾分戲謔的意味:“如果一眼就能被看出來,還不如在身上直接掛個牌子。”
La Tulipe是S市馳名的Gay吧,平常在圈子裡的人也都曉得。他隻是冇想過,麵前的這位竟然也是同道中人。
或人目視火線,一本端莊:“是啊。”當然常來,彩虹廣場前麵就是著名的酒吧街,到了夜裡就是一片光怪陸離,幾個鬥克服佛都清理不淨。
林希笑了笑:“我也好多年冇返來了,既然你主動提出要帶我轉轉,莫非我還能嚴詞回絕?”那笑容,暖暖的,不摻雜一絲雜質,倒讓人找不出該指責的來由來。
或人咬了一口烤腸,如有所思地說:“那天吃法餐的時候,冇想到還能一起吃路邊攤。”麵前此人曾經那麼文雅地把龐大煩瑣的法餐吃得慢條斯理,那裡像是會在路邊吃羊肉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