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風

第八章 欺之以方[第3頁/共5頁]

小差人踱到火堆旁,那男人已經將山雞取出。砸碎泥封,扯開芭蕉葉,山雞的香味劈麵而來。

“如果我是你,我就乖乖的聽話,我不認得你,我的槍更不認得你,我會開槍的,我包管!”男人淡淡地說,扭頭看向方芳,“扮豬吃虎!”

方芳縱聲大笑,“他手裡的槍是把假槍,我包管!”

“是嗎?”小差人把從方芳手中取過的槍對著天空扣動扳機,“砰”的一聲,槍口冒出一縷輕煙。

“對啊。”男人愣住,向著尾隨而來的小差人喊道,“不過來拿走你的破槍,我當廢鐵賣彆人也不敢收啊!”

小差人打斷他,迷惑地問道:“你到底想說啥?能不能簡短點!”

火堆邊的男人表情大好,笑眯眯地看著方芳,悠然道:“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周傑倫、羅誌祥?”

“那倒不必,在電視上聽過她的高論,如雷貫耳、受益匪淺啊!李傳授的實際好啊,我鄰家一個小男孩也練鋼琴,到厥後,他拉屎…都拉成八段兒!”

“如許你看得細心!”他戲謔地說,“信不信,由你,歸正我是信了!”

兩人走出約莫五十米時,方芳問道:“你真的連差人的槍都敢搶啊?丟了槍他要被辭退的!”

“是是是!我檢驗,我粗心了,我覺得她們能有內涵一點,誰曉得,她們還是那麼重視我的容顏!我今後外出時頭上套個絲襪。差人同道,再吃一塊,這但是綠色無淨化食品!”

“哪個彆人?另有誰,能當得起‘帥’字?”

“貌似是個雞屁股?”小差人核閱了兩眼手中的雞塊,瞟了一眼方芳,“這是塊好肉啊,給她吧。發揚反動的人道主義精力,不能讓犯法懷疑人挨凍捱餓啊!”

兩方男人一唱一和,大有惺惺相惜、相見恨晚之意。方芳肚中饑餓、肝火勃發,又苦於黑洞洞的槍口對著本身,不敢亂動。

“如果我奉告你,我親眼看到你脫下本身的衣服,然後用槍*著他脫他的內褲,你信嗎?”小差人指著方芳,“我信賴本身的眼睛!”

“有根據《刑法》第238條,你涉嫌不法拘禁罪,能夠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不過恭喜你,我國刑法規定*罪的主體是男人,以是你逃過了*罪的控告。”小差人指著火堆邊被槍聲嚇壞、以手捧首的男人說。

“墨客意氣不足,豪氣不敷。”

“襲警!按照《刑法》第277條,你涉嫌波折公事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小差人擦擦被雞屁股弄臟的臉,望著男人,“她說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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