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梁夜同學愛作死[第3頁/共4頁]
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小子無所畏,何敢助婦語!吾已失恩德,會不相從許!”
孔雀東南飛,五裡一盤桓。
入門上家堂,進退無顏儀。阿母大拊掌,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節,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汝今何罪惡,不迎而自歸”蘭芝慚阿母:“兒實無罪惡。”阿母大悲摧。
序說:東漢末建安(公元196-219)年間,廬江太守衙門裡的小官吏焦仲卿的老婆劉蘭芝被焦仲卿的母親趕回孃家,她(回孃家後)發誓不再嫁人。她的孃家逼迫她再醮,她便投水死了。焦仲卿聽到(劉蘭芝投水而死)這件事,也在(自家)天井的樹吊頸死了。當時的人記念他們,寫下這首詩記敘這件事。[1]
阿女默無聲,手巾掩口啼,淚落便如瀉。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執綾羅。朝成繡夾裙,晚成單羅衫。晻晻(yǎnyǎn)日欲暝,愁思出門啼。
還家十餘日,縣令遣媒來。雲有第三郎,窈窕世無雙。年始十□□,便(pián)言多令才。
“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konghou),十六誦詩書。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非為織作遲,君家婦難為!妾不堪差遣,徒留無所施。便可白公姥(mu),及時相遣歸。”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傍。東西植鬆柏,擺佈種梧桐。枝枝相覆蓋,葉葉訂交通。中有□□鳥,自名為鴛鴦。抬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行人立足聽,孀婦起彷徨。多謝後代人,戒之慎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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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吏聞此變,因求假暫歸。未至二三裡,摧藏(zàng)馬哀思。新婦識馬聲,躡履相巴結。欣然遙相望,知是故交來。舉手拍馬鞍,嗟歎使心傷:“自君彆我後,人事不成量。果不如先願,又非君所詳。我有親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應彆人,君還何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