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腿打折[第2頁/共3頁]
於洋冇有奉告林曦村裡有人想要對於本身,怕她擔憂,隻是說了說本身這幾天帶著村裡人做的事。
“草,二十多戶算啥啊?我當年在黌舍門口,一小我被七八小我圍住了,還不是打的他們哭爹喊娘?”
特彆是這幾年嚴打已經疇昔太久,人都是健忘的,手底下的小年青動手不知輕重,倒是乾出了幾次大事,現在風頭正盛。
林曦站起來,給於洋把羊皮袍子披上道:“你歸去吧。如果感覺太累了,就返來上學吧。”
“明後天你找點人,去趟我們村,紮他一刀。殺雞儆猴,動手的時候重視點,彆弄死了,讓他嘴今後放潔淨點,彆瞎胡咧咧。”
不是不心疼,但原則就是原則。
都曉得抗事的出來幾天就出來了,並且一天一百塊錢,去哪找如許的好活?他們說是混子,可等混起來才現這裡和《古惑仔》裡的天下完整分歧,大部分小混子平時還是要去車站抗包的。
“誰抗事?”
拚不過從礦區來的團夥,惹不起有本身買賣的大哥,但欺負下本地人卻還綽綽不足。
這幾小我才放開了吃喝,不再顧及麵子之類的東西。
青年從速伸出扶住了酒杯以示尊敬,中間還坐了幾個小年青的,染著奇特的色,嘴裡叼著煙。
王寶龍一聽這話,笑道:“混個屁,就是個毛頭小子,一每天的挺能蹦躂的,這幾天狂的冇邊了,聽那意義是想去告我。”
陳柱麵前一亮,竟然是兩疊白叟頭,兩萬塊錢,對於他這類人層次的地痞來講,已經是個大手筆了。
林曦哼了一聲道:“原則題目,恕不會商。不要得寸進尺啊。”
王寶龍不屑地嗤笑一聲道:“村裡的一個傻子,腦袋有題目,跟他媽我過不去。”
陳柱咂了一口白酒,想著王寶龍的話,心說二十多戶的話,本身真得帶兩卡車人。
起家把錢裝進懷裡道:“行了,王哥,這事你就彆管了,兄弟我稀有。保管辦的妥妥的,嚇得你們村那幾小我,十年內不敢蹦躂。他們真是牛逼大了,連王哥都敢惹,不想在林場鎮混了吧?”
“這傻、逼,跟王哥過不去,那不相稱於跟電乾嗎?王哥,你說吧,如何弄?”
說的很有幾分同仇敵愾的氣勢,王寶龍點頭道:“那行,那就如許吧。那小子叫於洋,到了那邊問支書就行。單我買了,你們兄弟在這吃,我另有點事前走了。”
這是陳柱最為光輝的時候,這一段王寶龍起碼聽過二十遍,這時候卻又第二十一各處讚道:“是,柱子你那次是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