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軍事法庭[第1頁/共4頁]
“就是啊!”
――――軍事法庭位於行政大樓邊上的軍部大樓邊上,是一個不大的鋼筋混凝土修建,分內部和內部兩處。
“成王敗寇嘛!並且還是馬琉寶率先挑起內戰。”
約莫五分鐘後,審判長回到了原位,隻見他大聲說道:“諸位起立。”
“傳召九江百姓上庭作證。”
聽到這個判罰,那些記者不由顫動了。
“不過判罰倒也有所根據,就是這個《戰役法》的合法姓有待質疑。”
在華東臨時政斧的司法判罰中,徒刑和監禁是兩個觀點,前者是在限定人身自在的同時還要停止勞動,勞動強度分3個品級,1級最高,3級最輕。後者無需停止勞動,就是整天被關著,並且有較好報酬。
“準予。”
“證人曹安程,一樣於南昌軍政斧擔負電報員,何洪蒿的說法是否失實?”
審判長這時對馬琉寶說道:“馬琉寶,你可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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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美,於10月19曰晚,號令所率滬軍率先向我建安讀力營開仗,乃至我建安讀力營當場陣亡2人,重傷5人,不治3人,重傷8人……”
“我……”陳其美環顧了一圈,內心狠惡掙紮,剛纔馬琉寶便是認罪態度不好,被判重刑,陳其美掙紮了好久,俄然低頭沮喪的答覆道:“我有罪。”
“證人何洪蒿,南昌軍政斧電報員,賣力接法來往電文,何洪蒿,你是否有向華東臨時政斧發過電文?”
“彆的,就馬琉寶悍然建議內戰之證據,駐守九江的第三讀力團拍照師拍下了當時作戰的照片,這一張照片,是南昌軍政斧調派的先頭軍隊俄然突襲九江南城門的照片,這張照片是我們第三讀力團駐守九江南城門時遭受城內不明職員攻擊而鬥爭的場景……請審判長過目。”查察官拿出一遝厚厚的照片講解道。
“我無罪。”馬琉寶還是倔強的喊道。
“審判長,證人證詞供述結束,統統證詞都表白,馬琉寶擔負江西都督之時,確切有對我華東臨時政斧停止口頭、軍事上的威脅,而我華東臨時政斧也曾對南昌軍政斧停止過警告。”查察官說道。
“經本人裁定,馬琉寶策動內戰證據確實,馬琉寶,你是否定罪?”審判長對馬琉寶問道。
夏鈞的軍隊裡,每個連都有一個拍照師,這些拍照師在疆場上記錄下了非常多的照片,他們用的相機都是很先進的,照片也都是彩色的,這個年代已經有彩色拍照機了,就是色素不那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