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之天王

第九章 寄給自己的信[第2頁/共4頁]

“嗯。”

“快抄吧,天都黑了,待會媽就該返來了。”

可現在的陳安不過十六歲,一個高一的門生,如何獲得唱片公司喜愛?抱著一堆原創歌曲找上門去?

陳蕊將樂譜寶貝似的拿在手中,一張張當真翻看,她固然不太懂樂理知識,但細心翻看下,卻也發明瞭一些東西,不由道:“哥,你這譜上的歌詞如何比你之前唱的要多上一部分,這前麵這一大段你之前可冇唱啊。”

“就是把樂譜好好的抄一遍,然後明天上午陪我去郵局,把這樂譜寄出去。”

陳安本來的打算是等暑假去後海那邊的歌舞廳找個駐唱的活計,先打入現在京都的底層音樂圈,熟諳些人,建立些人脈再說,最後再看可否找到機遇。

如此一來,陳安很難直接給本身的歌曲申請版權,那麼獨一的路,就是用法律來保障本身的歌曲著作權,而將本身寫的樂譜用登記信或者快遞的體例郵寄給本身,隻要不拆封,在國度現行的法律中,這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隻要信上的時候能確保你是作詞作曲人,著作權天然就能完整的庇護住。

幾小時後,天氣近晚,陳安終究製作完了《董蜜斯》的樂譜,一共用了三張作文紙,紙上的樂譜段落清楚,標記精確,字也寫的不差,和絃圖,六線譜,簡譜,歌詞一一具有。

“哥,你這樂譜的確比你那本吉他書上的譜畫的更好,真短長。”

“行啊。”

陳安搖了點頭,他活在這個期間,就需求遵循這個期間的門路去做,要曉得現在的滿江,周公子等一幫子今後的歌手,大明星現在還在歌舞廳裡廝混駐唱,就算現在如日中天的佬狼也是和高小鬆從大學起到現在前後撲騰了近十年,方纔氣在本年出第一張專輯。

上輩子幾年北漂,陳安對音樂圈的殘暴熟諳的相稱之深,更曉得圈子內抄襲和抄襲是屢見不鮮,能搞起音樂事情室的人有幾個是傻子?專門搞音樂這一行的人,對音樂的靈敏度是凡人難以設想的,一旦感覺是一首稍具水準的歌,還給你用樂器吹奏?隻怕聽過一兩遍後,一邊對付你,一邊就公開裡快速製譜,將歌曲的版權緊緊拿在手中,這纔是實在的音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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