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身家[第3頁/共3頁]
連續好幾天的購物之旅,對於劉婷來講,陳鋒買東西時的態度明顯是嚇到她了。
說實話,陳鋒內心模糊的有些衝動。
總而言之,在大文學期間裡搞文學的這一夥人,還真特麼的是有錢啊。
處於各種考慮,他去的處所大多比較近,不過一來二去的,十幾天的時候就疇昔了。
像他這類了無牽掛,兜裡又有些錢的傢夥,最合適來一場說走就走的觀光。
在冇有網購的環境下,這個題目倒是難住了冇如何出門逛過街的陳鋒,他不太熟諳路啊。
衣服鞋子,餬口用品,另有條記本電腦,這些東西都是必備的,冇有父母幫襯的他隻能是本身購買。
的確壕無人道。
受限於字數的啟事,另有大量的讀者冇有入坑,可想而知,隻要“我為歌狂”保持著普通程度線,等字數達到某個數字後,瀏覽人次又將會迎來一次衝破性的增幅。
一場大采購,加上條記本電腦和一些“禮品”,陳鋒前前後後花了差未幾有八萬多,這等手筆,一些身家幾百萬的人也一定會捨得,畢竟費錢這類事,身家是決定性要素,心態也是很首要的一個目標。
實際上,這首歌本身的代價再加上IP代價,足以賣出近十萬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