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 還債[第1頁/共4頁]
這之前,我們真的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
我行屍走肉普通,陪著他去看屋子,然後在新房裡,他想非禮我。
他說:“結婚辦酒不是很普通的麼?”
她還說我,做人長長心吧,這天下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個沈頌對我這麼好的人了。我後媽說的不對,她隻是看到沈頌對我好罷了,我信賴如果黎華在我身邊的話,他會比沈頌做得很好。
我冇和沈頌住在一起,因為打心眼裡,不認同這是一場婚姻。但是我已經把本身賣了,在腦袋不清楚的環境下,糊裡胡塗地就這麼賣掉了。
我不想跟他解釋更多。
我隻能很悲觀地想,我和黎華約莫真的是緣分就到這裡了,固然冇法想想,他真的娶了藍恬,又是如何一番場景。
她指的是黎華,我內心冷靜地也歎了口氣,冇說甚麼把電話掛了。我如果冇生這場病,也真的有能夠去嚐嚐搶婚,我現在都如許了,真是折騰不起了。
沈頌他媽看不慣沈頌這麼照顧我,跑去找我後媽說話,我後媽在沈頌他媽那邊吃了憋,就跑到病院來罵我。
我們倆如果過不到一起去,大不了等屋子拿到手再離。
但我又始終信賴,人的平生都是公允的,前麵遭罪前麵納福,前麵納福前麵或許就會遭罪。以是我又感覺,就讓我在還算年青,還撐得動的時候,把能遭的罪一口氣都遭完吧,或許今後剩下的就都是好日子了。
但現在需求的題目是,我得分開這裡,去事情,去獨立重生,把我爸接出去,從底子上劃清和沈頌家的乾係。
欠他的情麵債,我跟他註冊,幫他拿一套屋子,已經算還得非常完整了。這債我也不籌算接著欠下去了。
說真的,這個時候多虧了有沈頌,當然我弟弟在消氣了今後,也幫了我很多忙。會來病院看看我,會聽我的話好好照顧我爸。功績最大的還是沈頌,可謂是鞍前馬後,在病院花的錢,也是人家給掏的。
可惜造化弄人,這個時候在我身邊的並不是黎華。
兩個房間裡,我爸和沈頌大喊的聲音此起彼伏,我抹了抹眼淚,籌算明天就去賣戒指,然後帶我爸回北京。
領證那天,我冇有打扮,我無精打采的,彷彿本身在過彆人的人生。彷彿從現在開端,叢優已經不是叢優,不曉得是誰了,歸正不是我本身了。
他跟我放狠話,“你現在已經是我的人了,想仳離冇那麼簡樸。”
我冇籌算真跟沈頌結婚,他就算不跟我離,遵循婚姻法,也是能夠主動消弭婚姻乾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