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序言:二十年後(6)[第1頁/共6頁]
“你忙活了一天,阿誰逃竄的鄉村婦女找到了嗎?”
“再說,你去北京告狀,我在北京待了三十來年,處所比你熟啊。”
“養你們,還不如養一條狗,連小我都看不住。”
慎重便曉得紙包不住火,事情已經露餡了,忙說:
“再說,你們看此人,實在也不消看了。”
慎重被馬文彬問住了。本來他表的是一個態度,冇承想被馬文彬抓住了話把;下級如抓下級的話把,如蛇被打了七寸一樣,下級就冇法轉動了;慎重像被打了七寸的蛇一樣,在電話這頭張張嘴,答不出話來。馬文彬彷彿也不想跟慎重再嚕囌:
“是我們冇有儘到任務,是我們冇有儘到任務。”
“這成果,我早想到了,我也是破釜沉舟。”
待酒菜在正房安設好,趙大頭出門去尋差人。雖已立春了,夜裡也寒,四個差人,撿了一些樹枝,在西牆外烘了一堆火,四小我伸出八隻手,正蹲著向火。趙大頭與此中一個熟諳,便喊:
“我已經回不去了。你想啊,我幫你灌倒那麼多差人,又幫你逃了出去,已經在跟當局作對了;歸去讓他們抓住,他們豈能饒了我?”
他說的兩天,也是天下人代會召開前的刻日;再過兩天,天下群眾代表大會就要召開了。聽慎重這麼說,馬文彬笑了;不過這笑與常日的淺笑分歧,是嘲笑:
公安局長一句話不敢再說,倉猝又跑出去找人了。一邊持續添派警力,一邊讓人把看管李雪蓮的四個差人,老邢小胡等人,連同李雪蓮阿誰鎮的派出所長,直接送進了監獄。把他們送進監獄不是把他們當犯人,跑了一小我,也夠不上判刑;而是讓他們把守犯人,當小牢子。當小牢子,在公安部分,算是最苦的差事了。公安局長罵他們,罵得跟慎重罵他一樣:
“你說的包管,恰好是不能包管的。這個婦女不是一塊石頭,在深山裡藏著,等著你去搬,她身上長著腿,腿上長著腳,你不曉得她跑到那裡去了,如安在兩天以內找到她呢?”
“還是你的主張高,咱往東不往北。到了外埠,再去北京不遲。”
老邢一愣,接著嘲笑:
七
李雪蓮:
趙大頭:
李雪蓮:
“不就是看人嗎?人在屋裡,在屋裡眼睛不錯珠地看著她,不比在院外保險?”
“養你們,還不如養一條狗,連小我都看不住。”
一派慌亂中,法院院長王公道倒安閒平靜。李雪蓮的案子跟法院直接連著,但李雪蓮這回逃竄,跟法院這條線倒冇有乾係;看管李雪蓮的是差人,屬公安局,跟法院是兩個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