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我不是潘金蓮(範冰冰主演) - 第4章 序言:那一年(4)

第4章 序言:那一年(4)[第2頁/共6頁]

“縣長,不是人乾的活。”

接著又冒了一句:

“董憲法。”

固然舌頭有些短,仍接著問:

“放手,冇看院長喝多了?有啥事,明天再說。”

李雪蓮:

明天是禮拜天,按說史為民不該上班。但縣長史為民,從冇休過禮拜天。一個縣一百多萬人,工農商學,吃喝拉撒,事情千頭萬緒;從中心到省裡,再到市裡,每天下發的檔案有一百多份,都靠史為民落實。工人每天上班八個小時,史為民每天事情十四五個小時,每天夜裡開會。另有,從省裡到市裡,每天都有部分來縣裡查抄事情;從省裡到市裡,部分有百十來個;縣裡每天需求在賓館接待的下級查抄組,起碼有八撥。中飯和晚餐,史為民得陪十六撥次的客人。都是職能部分,哪個也獲咎不起。史為民的胃,也讓喝酒喝壞了。史為民經常捂著胃敵部下感慨:

“告誰呀?”

“那我該找誰呢?”

李雪蓮:

這句話把荀公理說惱了。或許荀公理在彆處貪贓枉法過,但在李雪蓮這件事上卻冇有。或許不喝酒荀公理不惱,一喝大,就真惱了;憤怒之下,便對李雪蓮吼了一句:

史為民:

“咋回事?”

固然法院院長被人攔路告狀是常事,但夜裡,酒後,加上俄然,荀公理還是被嚇了一跳。因老曹在身邊,仍要裝出全醉的模樣,又不敢暴露被嚇了一跳。架著他的法院辦公室主任,倒是被嚇了一跳,倉猝去拉李雪蓮:

將李雪蓮拖開,將荀公理往車上扶。但這時老曹在樓梯口大聲問:

“告誰呀?”

“你曉得你在乾啥?你這叫貪贓枉法。”

“你找誰呀?”

罵著,劈麵一輛十四輪的運煤車躲閃不及,迎頭撞來,將老葛的車又撞回順行道上。車回到了順行道上,人當場滅亡。老葛的死,給荀公理供應了機遇。老曹下台時,接老曹班的就不是老葛,而成了荀公理。荀公理能接老曹的班,應當感激的不是老曹,而是那輛運煤車;也不是那輛運煤車,而是老葛喝的那頓酒,與老葛喝酒的老葛的同窗們。荀公理這麼以為,老曹卻不這麼以為;老曹以為,他親手把院長的位置交到誰手裡,誰就是他培養的;荀公理從他手裡接的院長,就該報他的恩。老曹這麼以為,荀公理也隻好順水推舟,院長當上以後,見了老曹總說:

李雪蓮本來告的是秦玉河,厥後加上了王公道;是王公道把她的案子判錯了;現在先放下秦玉河和王公道,開端告董憲法。本來她與董憲法無冤無仇,就見過一麵;她求董憲法把案子昭雪,董憲法說這事不該他管;如果事情就此打住也就罷了,但當時在法院門口,兩人越說越多,越說越戧,街上的人越聚越多,董憲法惱了,罵了她一聲“刁民”,又罵了一聲“滾”;恰是這兩句話,把李雪蓮也觸怒了:我有冤來告狀,你開的是官司鋪,咋能罵我是“刁民”,咋能讓我“滾”呢;便超出董憲法找法院院長,狀告秦玉河和王公道之前,先告董憲法。荀公理一下摸不著事情的首尾,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