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老天,你這是逼著我反清複明啊[第1頁/共3頁]
反清複明的擔子太重了,我擔不起來啊。
話又說返來,懷王世子的身份雖說充滿了威脅,弄不好就被部下人出售,送給了清廷。但也有很多好處,比如剛纔,那些俘虜兵得知了懷王世子的身份後,二話不說,直接膜拜,如果換做一個淺顯人,了局便會反過來。
莫非本身穿越明末,就是來反清複明的?
做出這個決定,不是丁誌纔想通了,而是被逼無法,他曉得用不了多久,部下的那些人便會把本身的名號給打出去,阿誰時候包含本身擺佈臂特性等奧妙,都會被清廷所曉得。
也不知想了多久,丁誌才猛地一排桌子,有了主張。
也就是說,這一戰他們詳細緝獲了多少物質,也冇人能夠盤點出來。
除了這些,另有一部分人大要歸順清廷,但公開裡卻做著反清複明的活動,如聯絡各地豪傑,通報諜報,供應一些糧草等等。
反清複明就反清複明吧,大不了一死!
老天,我隻想在這亂世當中娶妻生子,平安然安的活下去,你彆把這麼嚴峻的擔子壓在我肩頭啊。
反清複明?
吃不上飯,冇有力量,如何跟韃子冒死?偶然候他們連兵器都來不及抓,就慘死在了綠營韃子兵的刀下。
丁誌才的左臂多了一個梅花胎記,右臂多了七個痣,這七個痣剛好構成北鬥七星的模樣,故而纔會叫做七星痣。
厥後唯恐夜長夢多,路上有人將永曆劫走,故而用一張大弓將永曆絞死。
他手底下的那些人竟然全都是不識數的粗漢!
在當代,身懷七星者,都是大富大貴之像!
彆逗了,自打他穿越以來,每天所做最多的事情不是殺敵,也不是逃竄,而是尋覓食品。
為了活下去,丁誌纔不得不硬著頭皮接下來這份該死的差事!
抵當越是狠惡的都會,城破後便越是屠城,像甚麼揚州旬日,嘉興三日,懷洲一日等等。
為甚麼本身的手臂上會俄然呈現胎記和七星痣如許奇特的東西?
他如果想要活下去,隻要反清複明這一條路可走!
他翻過來一看,鮮明發明印記上刻著明懷王印四個字。
冇錯!
冇有人能夠答覆丁誌才的問話,就在他想破腦袋的時候,身上又掉下一個奇特的東西。丁誌才撿起一看,這是一枚方剛正正約雞蛋大小的印章,乃純金打造。
為甚麼會如許?
這些不實在的史料,在丁誌才的腦海中時隱時現。
明朝最後的天子,也是馳名的逃竄天子,永曆帶著人馬望風而逃,進入緬甸,並且鼠目寸光的讓保護軍兵交出兵器,最後被緬王抓起來交給了清廷平西王吳三桂,吳三桂本欲是將永曆押送到都城交給大清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