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追問[第1頁/共4頁]
“無恥?乘人之危?”淩倩眼中有股小火苗在騰躍,她急踩刹車,大聲道,“我就無恥,我就喜好乘人之危如何著?聽不風俗你能夠開門下車,我不逼你,隻是提示你做任何決定之前起首考慮清楚結果,想想本身能不能承擔。”
“能夠考慮,前提是你必須儘力追回支票,不然拉倒,我去報警。”
“淩總,我想提個題目,你當時那麼利落乞貸給我,是不是已經在內心算計好?”我總算把事情想清楚了,跟她乞貸確切不是功德,本身把本身坑了!最大的坑是,我不是把那筆錢大手大腳花了、享用了,而是……掉了,她明顯能夠等閒地幫手追返來,卻乘機威脅。
並且,竟然欺侮我的品德,我甚麼時候想跑路、想認賬來著?
看我不作聲,淩倩說:“如何著?活力?不爽?”
“好,我們換個話題,你欠我錢籌算甚麼時候還?”
我給她一個假笑:“我不想跟你議論這個。”
以下的時候,淩倩載著我滿城瞎逛,不過確切是事情,一家家巡查那些子公司。在巡查過程中,我發明瞭一個風趣的事情,進入了那些子公司,那些大大小小的帶領都對淩倩敬若神靈,淩倩跺頓腳,他們立馬血壓降低,渾身顫栗。
但是必須承認,事情中的淩倩,特彆是這一天,她那種當真的氣勢刁悍之極,雷厲流行的行事氣勢,在一家公司裡絕對呆不了多久,但卻能極其有效力地處理題目。
分開紙品公司,淩倩載我去我賣力做策劃案阿誰旅店,先帶我享用了一頓大餐,然後幫我措置了一些我和旅店停業部都冇能及時發明的關於策劃案的題目。我不曉得本身有冇有看錯,有那麼一刻,我從淩倩身上瞥見淩微的影子,感覺她和淩微一樣聰明,隻是她把本身埋冇的很深很深。
以是,算了,君子報仇十年未晚,我忍:“說事情內容吧,好事我不成能幫你乾。”
“你廢話,你這麼個貧民能等閒把那麼大筆數量標錢弄丟?就算真的我也冇任務幫你,支票交了給你我就是你的借主。我算過了,以你的人為程度就算你不吃不喝都要六七年以上才氣還清,還不算利錢,我可等不了那麼久。以是,你要彆的幫我做事,這些事你能夠瞭解為另一份事情,我包管這些事情比你本來的事情支出更高。”
“淩總你是女人?對著個大男人說這些你不臉紅?”
“陳熙。”淩倩大聲打斷我道,“你當我三歲小孩是不是?”
我苦著臉:“我另有挑選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