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選馬[第2頁/共4頁]
所謂的野馬,並不是真正的野馬,畢竟北美野馬固然很多,但也不算特彆的多,在美帝,任何的野活潑物都是受庇護的,這是必定的,這裡所說的野馬,實在就是初期野馬被馴化以後,留下來的種,至於花馬,就是野馬和家馬雜交以後,生下來的,身上帶著分歧花色的馬。
“這是阿拉伯馬,很陳腐的馬種,也是號稱最強馬種的存在,能夠說當代幾近九成以上的名馬,都有這個馬種的血緣,號稱最標緻的馬,當初跟著波斯帝國交戰的,就是它們。”先走出來,蔣海就看到了幾匹,身型大抵在一米五擺佈的馬,這馬不算很高,但確切是很極標緻,大眼睛,一身潔白的毛,身材非常的均勻,幾近冇有太多的正色,很標緻。
“馬種分歧,代價天然也就不一樣了,如果是普通的野馬或者是花馬的話,就要便宜的多,純種的馬,就要貴的多。”固然蔣海的聲音不大,但鮑勃還是聽的逼真,輕笑著對蔣海說道。
不管這馬有多寶貴,也是需求用飯,拉屎的,以是馬棚內裡的味道,要比牛棚小一些,不過也有限,根基上在接管的範圍內。
“我來給你先容一下,這位是我們的老闆。”和這個叫做鮑勃的人打了號召後,羅賓斯一臉笑意的對著他說道,聽到羅賓斯的話,老鮑勃也歡暢的跟蔣海握了握手。
“馬也是分為很多種的,所謂的牧馬,起首需求的就是強大的體力和耐力,短程跑的快是冇有效的,得跑的時候長才行,其次就是吃東西,也不成以太挑。”看著蔣海,這邊的羅賓斯持續說了起來,實在他說的還算是含蓄,實在一匹好馬,弄回家以後,幾近就跟請了一個祖宗返來差未幾,不說平常的時候騎著出去溜溜,光是每天的飼料錢,梳理毛髮,打理的錢,就得專門請一小我返來照顧,那些國際大賽上會出場的馬,每一個身家,都起碼得有幾萬,乃至幾十萬美刀,那些馬,至心是用錢堆出來的,並且除了插手比賽以外,這些馬是極其精貴的,絕對不會答應乾任何其他的事情的。
“莫非當初被稱為天馬的傢夥,就是這個玩應?”看著麵前的兔子馬,蔣海有些難以想信了。
因為這馬長的……嗯,不是太標緻,跟阿拉伯馬比,冇有阿拉伯馬線條美好,跟純血馬比,也冇有純血馬高大威猛,總之,長的很奇特,這是一種短毛馬,除了腦後的鬃毛較長以外,身上的毛並不長,以是皮膚就跟冇能摺的沙皮狗一樣,臉長的很長,最首要的是,它的耳朵,又細又長,直直的長在腦袋上麵,幾近就跟兔子的耳朵差未幾,讓人很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