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養著小妖精

第四十二章 寶馬和人哪個更重要(求收藏,求推薦)[第1頁/共3頁]

雲川縣很多案件都跟夜狼幫有關。

“一次經驗,看清一小我,你也算是因禍得福了!”

“安樂!”

安樂大帥哥當即被踹翻在地,捂著肚子痛苦嗟歎。

李金二瞪了那小地痞一眼,眼角的餘光不經意的撇向酒吧大門的方向。

讓她感受噁心!

“是是,我現在就去。”

“現在悔過也不算太晚!趁著你金二哥現在表情好,交錢走人,不然的話……老子潑你一臉硫酸!”李金二惡狠狠的說。

安樂氣憤的盯著李金二。

“你們是夜狼幫的人?!”

李金二笑吟吟的看著他。

李金二一揮手,圍在寶馬車旁的小地痞們頓時散了開。

砰!

手持鋼管的小地痞哧笑道。

“不錯!果然是個拔diao無情的小白臉,這類無恥的事情也特麼的做得出來,金二哥佩服你!”

安樂扭曲著帥臉,翻開錢包,臉又綠了。

但差人卻從未管過,即便受害人報了警,被抓的也隻是無關緊急的小嘍囉。

“好好!”

“媽的!賤人!”

“二哥,你咋了?愣著乾啥?”

北風中,荏弱的身子孤零零的站著,悄悄的顫抖,顯得很無助。

……

安樂本來疼得扭曲的帥臉刹時變得慘綠。

如果這群小地痞發了瘋,真的一通猛砸,他整小我生都完了。

他也在雲川縣混,並且打仗麵挺廣,傳聞過夜狼幫的惡名。

“呃……”

聞言,顏雨芝俏臉更加的慘白了。

顏雨芝自嘲的笑著。

安樂急得滿頭大汗。

“他真的走了!”

一個小地痞大聲的怪笑。

“唉喲……”

說到底,她隻是一個普淺顯通的門生妹,還從未碰到過這類事情。

長在雲川縣的心臟上,吸食老百姓的血液而生。

安樂趕快上了車,開著寶馬消逝在了遠處的燈光下。

安樂一咬牙,轉頭就對顏雨芝說:“雨芝,你等著我!我取了錢頓時就返來!”

“就是!完整不比了!”

李金二一腳踹在他的屁股上,笑罵道:“你這賤人就愛搞粉碎,冇聞聲人家大老闆要給錢嗎?砸甚麼砸?”

“阿誰……大哥,你可彆傷害我朋友,錢我必然給你取來。”安樂躊躇的說道。

她不管如何也不會想到,在本身心上人的內心車子會比她人更首要。

這安樂還真不是一個好東西。

遠處,站在夜色酒吧門口,看了半天戲的陳林搖了點頭。

那手持鋼管的小地痞直接就是一棍子敲在寶馬車的車頂,砰的一聲巨響,寶馬車的車頂頓時凹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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