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書後穿越了

111.第 111 章[第1頁/共4頁]

鄭之南此次籌辦的比之前更加充分,草鞋都變成皮靴了,走起路來虎虎生風,彷彿下一秒就能和攻略工具來個狹路相逢。

體係不要這麼不給麵子啊!

第一次做猖獗任務!

而清峰部落憑藉的部落是朱雀部落。

賣不幸博憐憫, 最是費事兒,你了了幾句話,他能夠給你腦補出一部持續劇來,然後就把你想得各種慘,也省去你特地編故事了。

玦本來閉著眼睛在海裡閉目養神,他比來方纔蛻完皮,比較衰弱,然後就被不曉得甚麼東西給砸了腦袋,還在他的臉前滑進海裡,他直接張嘴含在嘴裡籌辦嚼吧嚼吧嚥了。

成果剛含出來,舌頭才碰上那麼一秒,苦澀的滋味就沾滿了味蕾,刹時把他噁心的將嘴裡的東西合著唾液吐了出來。

是一個肥胖又斑斕的雌性。

歸正不管醒不醒過來這個雌性都是他的了,那為甚麼不直接就吃掉呢?

為了本身的後代著想,他們幾近不會去考慮鄭之南。

固然雌性的手臂因為骨折而扭曲,但他卻並不在乎,而是先聞了聞他身上的味道,在海裡洗了兩遍後纔將人抱到岸上,走過沙岸,來到了一處半山腰的山洞裡。

“臥槽……不會真的要我死了吧?”莫非這就是出師未捷身先死?

離開人群不成能熟諳環境,以是他要和這些人待在一起一段時候,體味體味環境。

固然鄭之南也對他們不感興趣。

當身材沉入海裡時,他隻要一個動機。

還真被他找到一些,比如說不像辣椒,但味道能夠當辣椒的植物,曬乾磨碎,灑在肉上,喜好吃辣的就會感覺賊刺激,鹽他就不需求特地去找,部落裡就有,不過他們這裡不出產鹽,普通會和其他部落以物換物,比如說他們有奇珍奇果,其他部落餬口環境啟事,吃果子這些東西比較難,他們就會相互互換相互需求的東西。

當砸入眠眠的時候,鄭之南感覺本身的胳膊彷彿骨折了,聲音很清脆,伴跟著水花聲,他如果冇聽錯,那就是骨折了。

以是住了兩個月就住不下去了。

他們擔憂生下來的孩子會和他一樣很肥胖。

而鄭之南則和其他已經學會利用弓箭但還冇有實戰過的雄性們去打獵,實戰中講授。

不要死啊!

刹時就感覺,如果有雄性撲過來,那他就敬他是條男人。

當然這類離得比來是對於清峰部落會飛的獸人來講的快,對於他的話,半個月才氣到玄武部落的鴻溝線。

大抵住了兩個月,鄭之南把他們想學的,另有本身發明的能夠調味的東西都教給了清峰部落,然後束裝待發,持續開端他的“流浪”,固然清峰部落表示他們能夠一向收留他在清峰部落裡餬口,畢竟他們感覺鄭之南是個很有聰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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