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第1頁/共3頁]
幸虧,張榮他殺也不過是做做模樣,並且很快被同事發明,以是冇有變成甚麼大禍。原覺得這事就如許不了了之了,但冇想到,張榮在隔壁廠裡做文員的姐姐馮豔香卻冇有善罷甘休,她聞訊趕到櫻之,得知事件的始未後當即報了警!
公然,很快傳來動靜,警方奉告衛華家人:“衛華不是被毆打受傷的,而是本身被窗戶玻璃劃傷的。”
衛華平時非常誠懇,當即就被嚇傻了,好半天也冇站起來。中村更怒了,順手抄起一把三角尺劈臉蓋臉地朝衛華打去。衛華當即被打得慘不忍睹,頭部左邊腫起一個大大的包,一說話或用飯全部右臉都疼。
程萬裡是一個禿頂的中年男人,曾留學日本,獲得博士學位掉隊入櫻之廠在日本的總公司,並插手日本國籍,後被派到櫻之,很多人都叫他“二鬼子”。
在櫻之廠,每天16,000餘人同時跑步的場麵非常壯觀。因為加班太多,跑步時候又長,常常產生員工暈倒事件。暈倒一個,被同事扶走,其他人持續,步隊涓滴不會混亂。
即便被打成那樣,他最怕的被辭退,而不是維權。
當初聽到這個傳言時,我還專門檢察了一下時計奇蹟工廠的人事質料,確切,均勻起來,程萬裡的助理三個月換一個,玩一個扔一個,分離費普通是兩萬元。那些女孩的照片,一個比一個標緻,一個比一個年青。
即便不逮捕,很多人還是對警方參與調查稍稍有一點但願的,但當看到警方那幾天頻繁出入田中的辦公室,並和他言談甚歡時,我便預知了結局。
我翻開櫻之廠《員工手冊》上的“獎懲條例”,條例是明白規定:打人要以辭退措置。這條例是日本人本身訂的,可為甚麼他們本身不遵循呢!
在衛華住院期間,金自主曾代表櫻之到病院去看過他,據金自主返來講,衛華躺在病床上,不斷要求他:“請諒解我的家人一時打動報了警,求求你們不要辭退我,我傷好了頓時回廠裡上班啊。”
被打的員工叫衛華,固然隻要22歲,卻己經在廠裡事情三年。啟事是與彆人通報螺絲刀時有些隨便,並冇有把螺絲刀交到對方手裡,而是扔到四周的桌麵上,固然有碰到列印機的傷害,但並冇有碰到。我在做普工時曉得,這類事情上的隨便和不珍惜東西的環境到處可見,但隻要不形成嚴峻結果中方辦理職員都會視而不見,但在日本人麵前則不敢。不巧的是,這一幕剛好被日籍初級技術職員中村裕之看到了,上前就是一腳,把衛華踢得四腿朝天。同時口中還不斷地吼怒著“八格“之類的臟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