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國賣佛牌的那幾年

第280章:人命[第2頁/共3頁]

小江的父親傳聞兒子在黌舍被打傷,暴怒不已,立即帶人飛到福州找校方算賬,要他們嚴懲凶手。吳同窗的父母嚇壞了,一再要求說好話,稱就算賣血也會出醫藥費。江父開端不依不饒,但周女人當眾痛斥小江為了尋求本身而數次毆打吳同窗。江父固然是發作戶,但很清楚兒子是甚麼德行,說必須出雙倍醫藥費,外加當眾報歉,以挽回麵子。

吳同窗再也不想忍了,在一次小江和幾個同窗開車返來,剛走進黌舍大門,吳同窗拎著磚衝上去拍在小江臉上,頓時把鼻梁骨打斷了,鮮血滿臉。中間的小江幫手圍著吳同窗拳打腳踢,把他的牙也踢掉好幾顆,直到打昏。

出了性命,小江再混蛋也不美意義持續鬨,隻得作罷。固然是小江逼迫,但又冇法科罪,最後派出所調查以後也隻能是不了了之。江父意味性地拿了五萬塊錢給吳同窗父母,算是人道補助。

“這麼說來,小江等因而個直接的殺人犯嘍?”方剛把手機扔在茶幾上。

本來吳同窗家就窮,醫藥費更是雪上加霜,厥後還是周女人幫助些錢,才度過難關。吳同窗的父母都是誠懇巴交的農夫,不曉得兒子獲咎了誰,吳同窗怕父母逼他退學,如何也不說。因為對貧苦人家來講,一起唸到大學畢業是獨一能改良家庭狀況的前程。但吳同窗的父母還是從周女人嘴裡得知了本相。他們心疼兒子,也不敢張揚。而周女人卻報了警,鋒芒直接指向小江。

本來已經達成和談,可小江不乾了。本來就是芳華期的打動年紀,再加上平時得瑟慣了,必必要讓吳同窗當著全校同窗的麵給本身下跪,不然就要告到派出所,非判吳同窗傷害罪不成。法律規定鼻骨斷裂是輕傷害,算刑事案,刑期得在半年以上。再加上江家的權勢,小江是鐵定要往死裡整吳同窗了。

我非常震驚:“竟然有這類事?”

掛斷電話,我表情沉重地回到客房。為了考證真偽,我翻開房間客堂中裝備的電腦,在收集上搜刮那所高中的稱呼,和有關“富二代”、“跳樓”之類的成果。確切,不管是訊息報導還是論壇,都冇有周女人所說的那些詳細內容,但卻能找到很多福州XX高中某窮門生因與富同窗產生吵嘴,憤而跳樓的訊息。彆的,另有一些論壇貼子的答覆,寥寥幾句,說的很隱晦,內容粗心是我們黌舍幾個月前有個窮門生長年受有錢的門生欺負,厥後將其打傷,被逼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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