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再戰(一)[第1頁/共4頁]
常棣華和隊友們又籌議了一小會兒,才咬牙切齒一字一頓地答覆道:“強!製!解!題!”
“有冇有甚麼疑問?如果冇有疑問的話,那就請兩隊各自到籌辦室裡當真籌辦,時候為兩個小時。兩個小時後比賽正式開端。”裁判程式化地宣佈道。
常棣華等人則是在內心冷靜向滿天神佛禱告,禱告江水源能挑選正反方,而不是讓渡2.5分。她們是如許想的:既然是辯論賽,那麼不管辯題如何具有方向性,總也是公說私有理、婆說婆有理,不成能讓一方具有賽過性上風,而另一方毫無還手之力。隻要江水源挑選正反方,己方就另有翻身機遇。如果江水源挑選讓渡2.5分,那就申明正方觀點的上風並不較著,而一來一去兩邊懸差5分,加上淮安府中隊的氣力是有目共睹的強大,想在這類環境下博得比賽,無異於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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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兼顧公允和可撫玩性,比賽法則便引入了“強迫解讀”這一彌補條目,即在一方提出解讀要求而另一方明白回絕的環境下,仍然能夠對辯題停止強迫解讀。但要求強迫解讀的一方必須做出恰當賠償,凡是是讓渡出2.5分,或者任由對方挑選正反方。
“反方肯定不要解題?”裁判問道。遵循比賽法則,隻要主將的發言才氣代表全隊的定見。待獲得江水源的必定答覆後,裁判才把頭轉向平橋二中隊:“反方回絕解題,叨教正方是否強迫解題?”
仰仗超強的影象力,他隻大抵翻過一遍,對書中內容已經諳熟於心。明白所謂的“質量”,既不是物理學裡的m,也不是辦理學裡的q,而是指人的資質度量;“中和”既不是地名,也跟化學書裡的中和反應扯不上半毛錢乾係,而是源自《中庸》的“喜怒哀樂之未發,謂當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所謂的“人之質量,中和最貴”或“才性之辨”聽起來很龐大,實在換成明天的話說,就是辯論人的才氣和品德哪個更首要?
陳荻、傅壽璋等人再也不敢隨便說話,因為他們一樣不太明白“人之質量,中和最貴”是甚麼意義,天然也就不曉得是挑選正反方還是挑選2.5分對己方更無益。對此最有發言權的是主將江水源,如果本身胡言亂語影響了他的判定,難道罪莫大焉?以是他們隻能眼巴巴看著江水源,悄悄等候他終究的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