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我捉鬼的那幾年 - 第三百六十一章 湘西趕屍,苗家蠱毒

第三百六十一章 湘西趕屍,苗家蠱毒[第1頁/共3頁]

而在一個鳥無火食的亂葬崗,一個頭戴蓑笠的人身上穿戴陳舊的打扮,他身後跟著幾個一樣頭戴草帽的人,,當然了這些看上去是人的東西實在並不是人而是殭屍,這小我恰是老變態的湘西趕屍人師哥!

當法師接了買賣後,並不會當即啟程,而是要待幾天,直至有四五具屍身,才一併啟程,有些更會在路途上再接屍身。奇特的是在法師作法後不管氣候如何屍身也不會腐臭。啟程的時候,由法師把待運的死屍集合一起,起壇作法後,便把用黃紙寫成的符,貼在每個死屍的額上,喃喃唸咒後,每具屍身便直立起來。

至於趕屍的體例,傳聞:在湘西的山區,當有外村夫在那邊歸天後,他的親朋便前去禮聘法師來趕屍回籍。當法師來到停屍的處所,起首檢察死者的生辰及死忌,看看是否有沖剋,然後便在屍旁唸咒,口中喃喃唸咒好一會,俄然,把手中的桃木劍,用力插入停放屍身的木板上,倘若桃木劍應手而入,即表示這屍身情願接管法師的號令指引,法師便肯接下這趕屍的聘約。但倘若桃木劍屢插不入或是俄然折斷,那位法師便當即掉頭不顧而去,因為,這表示屍身不肯服從他的號令,途中很能夠會是以而產生變故的,以是即便再出更高的代價,法師也不會承諾趕屍的。

傳聞養金蠶的人家很少抱病,養豬養牛輕易養大,另有說得更神的,說是把人下金蠶蠱害身後,能夠差遣死者的靈魂為他乾活,是以致富。每年年底金蠶的仆人要在門後跟它算賬,騙它這一年虧蝕了,不能說得利,不然就會有禍害。養金蠶的人,必須在“孤”、“貧”、“夭”三種結局當選一樣,神通纔會靈驗,以是養金蠶的人都冇有好成果,閩南鄙諺叫做“金蠶食尾”。仆人如果不肯持續把金蠶養下去,能夠把它放走,叫做“嫁金蠶”,嫁的時候把一包金銀和一包香灰〔即金蠶〕放一塊扔在路旁,要養的人便可拿去。如果路人誤取金銀,金蠶也會跟著去。金蠶喜好睡在鼎〔鐵鍋〕中,閩南村落人家煮完飯後風俗在鼎中放些水,傳聞就是怕金蠶來睡。

趕屍也稱移靈,俗稱吆死人,是中國湘西地區的一種運送在他鄉死去的本地人屍體回籍的技法。在中國以為該技法和苗族巫術有聯絡,屬於茅山術祝由科。趕屍是湘西地區苗族的風俗,屬於巫文明,亦說與祝由科有關。苗族是最早發明兵器、刑法、巫術的民族;此中趕屍作為一種風俗事項,是巫術的一部分。趕屍,也與蠱毒、落花洞女一起,並稱為“湘西三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