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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能怪你。”師父鐵了心讓我挑全責,“法醫冇有搞清楚致傷體例,弊端重修現場,你們天然不成能在對的處所尋覓陳跡,秦明此次難辭其咎。”
“嗯,總結得很好。”師父說,“你剛去,統統人都說是命案,以是你也以為是命案,但是你健忘了一個法醫最早應當搞清楚的,就是死者的滅亡體例。因為先入為主的思惟,以是你主觀臆斷地解除了統統不測事件的能夠,最要命的是冇有詳確解剖,遺漏了背部毀傷這麼首要的一個線索。實在,你當時如果翻開死者後背,你的判定必然會產生天翻地覆的竄改。”
“我也有發明。”師父拎著死者的一雙鞋子,說,“我細心看了死者鞋子的邊沿,右腳的鞋子邊沿有和硬物摩擦構成的毀傷。方向是從下到上,這個證據也能夠印證死者的腳和牆頭有摩擦滑落。”
“行了。”師父瞥見我自責的神采,又於心不忍,接著說,“現在我們去現場吧,但願能在現場找到有效的證據。”
最後一個疑點都被師父解釋公道了,我完整放棄了抵當,看來死者還真的是摔死的。
師父笑了笑,說:“桌子上的物品,有能夠是死者回到家裡放在桌子上的,也有能夠是死者下午分開家去插手喪禮的時候,底子就健忘帶在身上的。”
我接著說:“如果是死者底子就健忘帶鑰匙和捲菸出門,捲菸不要緊,冇鑰匙,他早晨如何進家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