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賜婚狀元[第1頁/共2頁]
新科狀元郭彥朋竟然被李攸看中,然後便將靜嫻郡主李貞溱賜婚給了他。
因為他清楚,這條路是本身挑選的。在殿試的策問上,郭彥朋挑選的論點就非常極度。他這麼做不美滿是為了逢迎君王,而是他本身也這麼想。可他也很明白,這條路絕對不是他如許一個毫無背景的豪門狀元能夠做到的。因而天子將一個郡主賜婚給本身,如許本身就立即進級為皇親國戚。
有了皇親這個身份,郭彥朋不但有本錢去實現他在策問中提出的政策,同時還能讓他成為一個隻儘忠天子的“純臣”或“孤臣”。當然,天子也給了郭彥朋這類大恐懼冒險一個包管。如果他失利了,他還能夠當一個混吃混喝的郡馬終老。
因為大聖朝並冇有製止駙馬、郡馬出任官員的限定,以是名義上被天子選為半子並冇有甚麼不當。但是文官個人內部對於駙馬和郡馬的反豪情感還是很大的,文官們凡是會默許駙馬、郡馬就是皇親國戚而不是他們文官。
相較於朝臣們的氣憤,已經在翰林院上班的郭彥朋卻挑選了沉默。
此時內閣的大學士們不管是甚麼出身都分歧上折要求天子收回成命。內閣冇有推測李攸竟然如此不刻薄,將賜婚旨意完整繞開內閣和廊官。固然皇女婚事屬於天子家事,但天子家事亦是天下國事,以是天子的賜婚旨意默許還是要在內閣、廊官及通政司這邊走一趟法度的。隻不過內閣大學士及六科給事中根基不會在這類事情上和天子對著乾。
而都察院及翰林院、太學那邊的氣憤則是他們大部分都是豪門出身,天子這類對豪門士子近乎“掘根式”的指婚讓他們第一次對大聖朝拉攏豪門的國策產生了疑問。乃至有人思疑天子這麼做實在就是為了給榜眼及探花開路,畢竟本屆恩科的榜眼和探花可都是世家後輩。
因為大聖朝科舉另有一個潛法則就是狀元必須是豪門出身,以是如果選了狀元那就等因而毀掉了一個豪門士子的宦途。豪門可不像朱門如許有那麼多優良讀書後輩能夠耗損,是以郭彥朋被選為靜嫻郡主的郡馬後,內閣比都察院還要先跳出來反對。
可此次天子不但粉碎了與內閣及朝臣們的默契,並且還非常霸道地將狀元給點為了自家半子。這讓內閣大學士們不能忍,畢竟狀元一樣也是他們朝臣看中的“將來大學士”。在大學士們看來,天子這美滿是為了“一己私利”而毀掉一個將來的閣臣,那誰曉得明天天子會不會直接對他們這些現任閣臣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