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明定規來搞慈濟,先做防腐反腐事[第2頁/共3頁]
第三條,瞞報、謊報棍騙慈濟金的人,一概以棍騙朝廷捐疏科罪。以此等犯警手腕獲得慈濟金的,除追繳不法所得外,還將加處百倍罰金。本人冇法承擔者,將由其妃耦、後代共同承擔。
第四次愣住話,又做思考,劉行旋即道:“今後凡是如柴國勝普通民憤大的人被查冇,都冇入公中、轉做慈濟之用。彆的,還要號令那些有錢的大販子們,不按期停止慈濟捐獻會、讓他們捐款捐糧一起來做善事。”
看到他二人一頭霧水的神采,劉行淺淺一笑道:“如何了,不明白何意是吧?”
賣力人也將分為兩種,一種是總管各項事件、賣力調集活動和辦理慈濟金利用的全責賣力人,分為總會總辦、副總辦、分會總理、副總理、支會總管、副總管等二十四中職務。這二十四種職務,是詳細賣力慈濟會生長與運營的。
又一次愣住話語,劉行環顧擺佈看了看,再開口道:“看這莊子如此龐大,完整可供幾百戶流浪失所災黎暫住。柴國勝被充公的那些財產,起碼也能換來充足幾萬人4≤,吃上一年、用上一年的賦稅和藥材。”
同時,還要詳細設定多種慈濟申請與審批法則,建立起一套獨立、分歧於朝廷度支辦理的體製來。
待這些話說完,劉行坐回到了石桌旁。又顛末一番沉思後。讓梁興執筆。開端記錄起本身想好的慈濟會詳規來。
梁興放下筆,頓時大笑著道:“好哇、好哇,如此一番規規條條定下來,看誰還敢冇事來打慈悲金的主張。誰敢向這慈濟會伸手,太傅您放心,我絕對不呈現一條漏網之魚。”(未完待續。)
總理事會每五年停止一次推舉,產生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官和理事任期也為五年。五年換屆一次,能夠蟬聯上限為三屆、十五年。
隨後昂首望向花圃外那鬱鬱蔥蔥的樹林,劉行接著道:“純真靠朝廷調撥賦稅,既使朝廷度支吃癟,又冇法敏捷地讓每一個刻苦受難的災黎和哀鴻獲得幫助。以是我要建立一個慈濟會,專門佈施災黎。如果今後趕上災年,還要去施助那些受災的百姓。”
彆的一種,則是首要賣力籌募善款、辦理運營職員、賣力選定運營人選的總管全域性機構,將其定義為大宋慈濟會總理事會。
第六條、也是最後一條,慈濟會答應停止一些運營活動,但隻限於購買房屋、限量田產等牢固資產投資。所購買的房屋、田產除停止攙扶性免費外租外,也可做收取房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