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升堂[第1頁/共4頁]
俗話說得好,新官上任三把火,誰都不曉得,這位李察看使會把火燒到那邊?
自從《周刑統》出爐以後。處所官審案的根據,就以刑統為主,《唐律疏議》為輔。相互參照,隻要有出處,都毫無題目。
楊正高完整明白了,他本想給李中易上眼藥,卻被李中易順水推舟,反而把他給繞了出來,冇法脫身。
李中易倒是朝中最年青的侯爺,並且,頭銜的確多如牛毛。僅僅龍圖閣待製這一項,就足以向州內的官僚們收回明白的信號,這個李或人乃是陛下身邊的紅人。
之前在電影電視劇裡,看州縣官審案子,都要大拍特拍驚堂木,現在,李中易的確有些手癢了。
以李中易三品侯爵、察看措置使的身份,他桌上的驚堂木,實際應當叫作“驚虎膽”。
啟究竟在也很簡樸,蕃族肇事,官軍冇法彈壓。
咳。帶著皂役去抓人,除非楊正高活膩味了!要曉得,打死張好久父親的凶手,便是黨項狗頭部的的少族長啊!
“威武……”三班皂役們擺列公堂兩側,手裡的火水棍,快速的敲打著空中,收回震耳欲聾的轟響聲。
“李彼蒼,小人有冤……”
楊正高的神采一陣青一陣白。他做夢都冇有推測,李中易還真是強龍不怕地頭蛇。直接把困難,踢回到了他的腳下。
嗯哼。想欺負老子不懂《周刑統》,嘿嘿,門都冇有!
客歲之前,大周朝的處所官問案子的標準,全都采取的是,唐朝的刑律《唐律疏議》。
前任的史使君,是個得過且過的刺史,以任內不出大事,作為優先考慮的第一件大事。
“下官服從就是。”楊正高歎了口氣,點齊兩百多皂役,出城抓人去了。
因為,張好久三番五次來州衙告狀,鬨得很短長,在正堂內裡圍觀的老百姓們,大多傳聞過這事。
“彼衰老父母,小人冤枉啊……”
刑事案件方麵,殺人的命案,在李中易決定以後,還需求上報大理司、刑部以及禦史台,需求這三司結合定案,也叫三司會覈定讞。
公然,張運久伏地大哭,說:“小人從速去縣衙遞狀紙,想請彼衰老父母替小人申冤。誰料,那狗縣令竟然說,小人的莊稼長錯了處所,連狀紙都不肯收,還打了小人十杖。”
張好久因為是苦主,必須帶路指認凶手,也跟著楊正高一起出了城。
李中易皺緊了眉頭,他這剛上任的第二天罷了,莫非就趕上了當代版的“製台見洋人”?
“開邊門,伐鼓,升堂。”李中易這是第一次本處所官,一起之上好好的惡補了升堂問案的諸多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