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辦案[第1頁/共3頁]
法治精力當然冇有,也不成能有,但是,李中易這個新官上任以後,要想順利的施政,冇有定下新端方,也是不可的!
李中易手裡捧著茶盞,冷靜的聆聽蔡章標的先容,內心卻在細心的策畫。
這年初,開封府內的絕大部分皂役,都冇有俸祿可拿。這些人的成分非常龐大,不是被迫服徭役的良民,就是遊手好閒的地痞地痞,另有皂役乾脆就是府中官吏的親戚。
周承唐製,有“農忙止訟”的端方,也就是每年的十月至第二年的仲春,除了謀反、背叛、盜賊以及性命重案以外,各地官府不得接管和審理官方的民事訴狀。
李雲瀟在一旁暗覺好笑,以公子爺富可敵國的身家,有需求乾這類最輕易壞掉名聲的臟活麼?(未完待續。。)r527
李中易沉吟半晌,淡淡的說:“既然蔡軍巡說冇有,那就冇有嘍。”
全部開封府衙,屬於李中易纔有資格利用的公堂,一共有三個,即大堂、二堂和三堂。
由此,完整能夠推斷出,放火之人乃是有預謀,有打算的用心之舉。
和如此奪目刁悍,又實權在握的頂頭下屬一向作對下去,他劉金山恐怕要倒大黴啊!
劉金山固然坐在一旁,冇有吱聲,他的內心卻一向悄悄光榮不已,幸虧已經投奔了李中易。
李中易在立下新端方的時候,並冇有究查有些人在抄家的時候,手腳不潔淨的題目,蔡章標不由悄悄鬆了口氣。
李中易想到這裡,內心大抵有了譜,這個吳小乙多數已經被人給滅了口!
“劉判,當即命人畫影圖形,向各個州縣收回海捕公文,賞格五百貫錢,緝捕吳小乙。”李中易明顯猜到了吳小乙的結局,但是,在冇有證據之前,一應的辦案法度,仍然必須做到位。
這吳小乙的家庭乾係倒是相對簡樸,除了獨子以外,也冇有太多的拖累。
“這個……”蔡章標細心的想清楚以後,這才謹慎翼翼的答覆說,“據坊長所言,吳小乙的爺孃死得很早。前年,他屋裡頭的也死了,隻留下一個獨子,也冇傳聞他續娶的事。因為,吳小乙暮年貧困得誌,親戚之間也早早的斷了來往。”
大堂是審理嚴峻案件或是驅逐聖旨的處所,二堂是李中易不升堂理事的時候,平常的辦公場合,三堂則是會晤朝中重臣的處所。
這吳小乙的父母雙亡,老婆前年也死了,一向冇有娶後妻,膝下隻要一個獨子,親戚們嫌貧愛富,早就斷絕了乾係。
嘿嘿,背後的某些人,還真是好算計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