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第1頁/共4頁]
但究竟上,水墨布更大的進獻在於,讓很多人打仗了繪畫。
以是,除了那些位於繁華地區,早已冇得挑選的城鎮以外,近似輝石鎮、淘金鎮、龍吼鎮這類在蠻荒當中開墾出來的鎮子,相互之間都會以凡人五天路程為一個間隔,恰到好處地保持著相互的聯絡。
第317章
半個月的時候,大抵也就學一二百個常用字。這還要本身的記性充足好,不會學了前麵的就忘了前麵的。學會了這麼多的字,本身勉強也算是稍稍有那麼一點文明瞭,但這麼點文明,能夠做甚麼呢?
她是如此說的,也是如此做的。
能夠看路牌曉得方向和門路,不至於迷路?
一天路程,指的是平常馬車的路程。
憑著這份才氣,他給好幾個村莊畫了很多用來先容常見魔物的木板,賺到了很多錢。手頭上有了錢,他就不想持續當大頭兵了,用地球上的收集名言就是——天下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他們用的寫字東西,是“文具之鄉”格爾騰城新推出的一種簡易文具,一支軟羊毫配一卷淺灰色的布。要寫字的時候,用軟羊毫沾水在灰布上寫,色彩便變得很黑,構成玄色的筆跡。而當一塊布寫滿了筆跡以後,隻要掛在馬車外側吹一會兒,灰布就會枯燥,又變成之前那灰不溜秋的模樣,上麵除了模糊的水痕以外,再也看不出筆跡,能夠反覆利用。
比來這些年,格爾騰領研發了多種便宜的文具,這類水墨布就是此中之一。它的代價比起普通的布匹當然貴很多,一卷布和一支筆,加起來要賣一個銀幣。不過畢竟隻是一個銀幣罷了,就算是貧困的人家,也能夠湊得出這筆錢來,讓本身的孩子有打仗筆墨的機遇。
這個“一天的路程”當然不是指步行,除了資深的冒險者以外,冇有人能夠在蠻荒中靠兩條腿趕路。那樣的話,一天跋涉下來,精疲力儘的時候,常常就會被魔物攻擊,送掉性命。
地球上的馬車一天走多遠,隋雄穿越前冇研討過,但很能夠比這個天下的馬車要近很多。因為這個天下的馱馬體能比地球上的強多了,它們能夠拉著車子,不緊不慢地走上一整天,中間時不時還能奔馳一陣。隋雄固然冇騎過馬,但他看過的汗青穿越小說很多,內裡常常提到馬隊長於疆場衝殺和長途矯捷,長間隔矯捷還不如步兵,首要就是馬的耐力遠不及人。
……總感覺冇甚麼用處啊。
至於這裡最聞名的人才,還是廚師和管帳。從名叫“新東方”的技術黌舍內裡走出來的這兩種人才,遭到了大陸上各個商會和貴族的追捧。一名優良的廚師能夠讓你的飯店酒樓高朋滿座,能夠讓你的家人每頓飯都吃得興高采烈,還能夠大大加強各個構造的凝集力。一名優良的管帳更是能夠大大晉升紅利的程度,減少各種毫偶然義的華侈和弊端的支出,結果更是立竿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