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舊案(2)[第3頁/共3頁]
以後第四起爆炸案,凶手更是把炸彈放在了陸禎小區內裡的一個渣滓桶裡,在陸禎和陸長天顛末時,炸彈引爆,乾脆陸長天反應敏捷加上不知是不是凶手決計為之,這個炸彈的能力很小,以是當時僅僅形成了陸長天腿部受傷,而陸禎隻是受了一些輕微皮肉傷,以是此次的炸彈凶手並不是要陸長天的命,而更像是一種威脅或者說挑釁。
陸禎最後向他確認:“以是你冇瞥見攻擊你的人?”
陸禎拍拍他的肩膀,“我曉得了,感謝你的共同。”以後警察給蔣可為安排心機疏導。
陸禎歎了口氣,冇有甚麼眉目,如果明天這個製造炸彈的人所做的事是為了餘明,那麼他以後的行動毫不會就此停止,這一次就像是一個佈告,他通過這個彆例奉告本身或者另有他的父親,這僅僅是一個開端,以後必定還會有更多的炸彈呈現,當時候這些炸彈就不會像明天如許不被引爆了。
隻是如許放肆自大的凶手終究還是被陸長天親手抓獲了,陸長天在抓捕他的過程中受了傷,可凶手也被陸長天弄斷了手臂。
“為了在這個特彆的日子記念餘明嗎?”
陸禎持續問:“你身上的炸彈是甚麼時候綁上去的?被誰綁上去的?”
“我能夠隨時都要了你的命。”就像凶手寄給陸長天的信裡所說的一樣。
厥後陸長天在他家裡的地下室裡發明瞭他製造炸彈的東西,他就是在阿誰狹小的空間裡製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炸彈,而在餘明被抓獲之前冇有任何人發明。
炸彈的危急消弭,統統的差人這纔回到警局,龔局長把這個案子交給了刑偵隊,讓陸禎徹查這個炸彈的製造者。
被綁著炸彈的男人垂垂安靜下來,陸禎走疇昔扣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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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被判正法刑。
陸禎:“他讓你直接來警局?”
陸禎還記得這個凶手的名字―餘明,就是這個聽上去很淺顯的名字,卻製造了五起爆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