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 陰魂不散[第1頁/共3頁]
那堆骷髏紋身莫名其妙的呈現在本身身上,看來本身和骷髏怪在一道閃電的感化下,被雷劈到了一起。
等等,出去之前,本身是用心的盯著胸前的骷髏頭猛看的,莫非骷髏怪的自帶空間到本身身上了?
他麵前的正火線,這個空間的中間位置燃燒著一團藍幽幽的火苗,火苗跳動不定,看模樣它隨時會燃燒,但它就是那麼固執,一向對峙燃燒著。
這幽幽藍火看起來太瘮人了,本身到底要不要滅了它?
最關頭的是,這堆骨頭紋的實在太丟臉了,看到它的模樣讓司馬想到那部很早很早的電影,那群扮骷髏怪的演員,他們就是穿了一件黑衣服,這是一套玄色的緊身衣褲,然後上麵畫著的是一具差未幾大小的紅色骷髏。
雞雞長見地短的男人好慘啊。
你看你都遭雷劈了,為甚麼還非要陰魂不散的跟著我?
這原石的事情先不想了,不管它有冇有被劈進本身的身材裡,歸正都有好處,起碼不會呈現壞處。
是的,它們非常的小,就算是略微大點的,那也是頎長型的,總之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遵循它們的身材,它們都能穿過阿誰骷髏怪的左眼眶,體積大到冇法穿過骷髏怪左眼眶的原石,一塊都冇有。
看到這個環境,司馬那裡不曉得本身是撞大運了,比來真是否極泰來,欣喜不竭啊。
想到這,司馬決定把這幽幽的藍色火苗給滅了,它太邪門了。
再想起那塊龐大的,十幾二十頓重的龐大原石,這個小空間裡冇有它的影子,它該不會也是被劈進本身的身材裡了吧?
一想到這,司馬冇了剛纔那麼果斷的決計,糾結啊好糾結,本身到底該如何辦?
開端司馬還冇有在乎,但接下來等更多的傷疤好轉,上麵的結痂脫落,暴露的皮膚仍然是兩種色彩,而純紅色的皮膚連成一片以後,它的形狀是一根根骨頭。
就算想讓本身去混黑社會,好歹也給本身紋一條龍,或者一頭老虎啊,紋一堆骨頭,本身又不是去當白骨精,這算甚麼?
這打扮,就如許讓他們演骷髏怪了,玄色襯紅色,那模樣實在太丟臉了。
再看地上,地上堆滿了小石頭,細心一看,司馬立即認出來了,這是各種百般,各種皮色的小原石,看過了這麼多的原石,現在他都不消上手,就能一眼看出那些是原石了。
並且現在本身還冇有衣服,走出去被人看到胸前的幾根骨頭,實在太丟臉了……嗯,不對,貌似光著身子出去,比身上紋了一具骷髏更丟臉,那這事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