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路遇懷孕鬼[第1頁/共4頁]
張小凡說:“既然你曉得我的血能夠辟邪消災,你還敢要?你這不是本身陶苦頭吃。”
王靜答覆道:“你是一個能夠通靈的人,你的血可覺得人消災辟邪,同時也能幫忙陰遮擋人陽氣,但不能靠近人。如果靠人太近也會傷害幽靈。為了我兒還請小兄弟幫手。”
屋內裡傳出王靜婆婆的聲音:“哪個(誰)?這麼晚了,你有甚麼事?”
女人答覆道:“小兄弟,我叫王靜,生前住在劈麵的村莊,半年前我和我老公程鵬去鎮上趕場買點家用品,在返來的路上碰到賊人,搶了我們的東西,我老公為庇護我,惹怒這夥賊人,將我和丈夫殛斃,當時我已有身孕,不幸了孩子。為了保住孩子我留了最後一口氣,因為這口氣我去不到陽間。也因為這口肝火在體內使得屍身不會腐壞,孩子才氣存活,但是他已經是半人半鬼。我隻要每天早晨才氣出來弄些野兔野雞吃,現在四周的東西都被我吃得差未幾,難以儲存。但願你能幫我。”
女人說:“我是陰魂,普通人看不到我,聽不到我說話。即便有個彆的能看到我,但是他們接受不了,會給他們帶來災害。以是我一向不敢和人靠近。我看你不普通,能夠通靈,這才請你幫手。”
張小凡說:“你竟然是鬼,應當有你們的儲存空間,不能和人有來往,如許會給你和你身邊的人帶來災害。”
過了一會兒,屋裡才傳來聲音:“你等一下。”
張小凡打斷女人的說話:“你既然不是人,你懷的孩子天然也和你一樣,你在你們空間有他的儲存空間。何必讓他來到人的天下?我即便能幫你,這也有違天道,會遭天譴。”
王靜答覆道:“你把你衣角有血跡的處所抱在好,我就能拿”。
張小凡說:“你要我的衣角做甚麼?”
張小凡把衣角包好後交給王靜。
張小凡說:“好,我給你,不過你不能用來害人,如果我發明你用來害人,我必然不會放過你。”
對女鬼說道:“我對你一無所知如何幫你。”
張小凡答覆:“我是路過的,到這裡天太黑,我的電筒電池用乾了,看不見走路,想在你家住一早晨,不曉得你家方不便利?”
張小凡說:“你另有甚麼事?”
張小凡楞了一下:“我那裡有血”,張小凡在身上四周尋覓,終究發明本身的左衣角上有血跡,血跡還未乾,張小凡並冇有感受那裡受傷,那裡來的血跡,越想越驚駭。
張小凡溫馨下來問道:“不可,如果你用我的血去害人,那我不是助紂為虐,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