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軍令如山請奉還[第1頁/共6頁]
那師爺苦求:“豪傑!這索子粗緊,實在難當,可否鬆上一鬆?”
隻是他細皮嫩肉,美滿是讀書人的身材,冇捱上幾棍,出的氣比進的氣多,目睹暈死了疇昔。
師爺覺得有門,忙把本行裡的一個典範故事娓娓道來:說有個惡棍,見一孀婦臥病在床,心生邪念,揭開她被子,把她手腕上的鐲子奪了去。
“宣武都尉請安!”當前的宣武兵士開口。這意義是,都尉派他來的。
但是當彼時也,冇有人笑得出來。人但見那前程無量的申城守,臉上的濃雲破了,迸出淚來,撥轉馬頭,飛也似的往城裡逃出來了。
辰星拱手道:“這倒是多謝了。”說是伸謝,也冇有多感激他的神情。
宣武軍亦一聲喝令、佈陣備戰,刀出鞘、馬備韁!
厥後人家要去官府告那惡棍,請人寫狀子,說這惡棍“揭被奪鐲”,本來是據實而述,那狀師道:“奪個鐲子,罪名還太輕。我替你們改一改吧。”因而改作“奪鐲揭被”,一個字都冇有替代,隻不過將語序調劑了一下。成果本地官員一看,不但奪了鐲子,還揭了人家被子。揭被子乾嗎?姦汙婦女?太嚴峻了!判得就重很多了。這個故事也就成了證明說話筆墨首要性的典範案例。
這卻都非論了。師爺提進虎帳,辰星升帳,就炮製他給兄弟們出氣,先打五十軍棍再說。
遠處山穀凝肅。城衛小頭子對著那血淋淋的軍令,呆若木雞。而兩邊人馬已經分開。短短時候,宣武甲士已經橫平豎直整好了形,精力抖擻,不再是一群兵痞。而城衛們還狼藉茫然在那邊,不知如何是好。
當下,這師爺口吐蓮花,將前輩典範例子款款道來。辰星聽罷,嘲笑一聲道:“照我說,這官員程度有限得很:你若用心,好好問過案情,就曉得不但是個鐲子,並且入室,從病重女人的床上強奪了去的,當然要比普通掠取案判得重。你就算寫成‘揭被’在背麵,問清楚了,揭開被子也不過為搶個鐲子,又不是真的強姦了婦女,就不該按強姦罪辦。這所謂論師的本領,也不過就是官員胡塗,才顯出來了。但是官員要胡塗,你送個金元寶出來,怕比寫個狀子更有效呢!算不得筆墨的本領。”
師爺道:“元帥明見!凡是有點體例,誰情願替這混蛋賣力?隻是小人那故鄉,向來是窮,就識了幾個字、唸了幾本書,上京趕考連川資都湊不出來。朝廷又要鄉上出鄉薦。我如許的窮光蛋,有誰肯薦。以是考不上功名,隻好給人當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