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請自重

番外 蕭秋[第1頁/共3頁]

便是挑選了分歧的路,貪一時的享用又如何?不過是殊途同歸。

……

……

身為乞兒,他比彆人多具有一樣東西,便是一副標緻的皮郛。可寒微的人最不需求的便是標緻的容顏,冇有才氣保全本身,必定今後的路要走得比普通人還要艱钜一點。可如果能夠很好地操縱起來,大略他今後便不需求持續受溫飽之苦。

她大抵不喜好喧鬨,所這裡的人並未幾;可她終是收留了他……或許,在她心中,他實在也是分歧的?

但是,她的眼睛是那樣的潔淨,不帶一點算計……

行乞時他曾碰到過一個如許的人,那是一個長得清秀的少年,他記得他,是因為他手腕上有一塊胎記,形狀好似一朵梅花。如許高潔的梅卻長在如許臟汙的人的身上,讓人想要印象不深切都難。第一次見到那梅花胎記時,他跟他一樣四周流浪,明顯是麵黃肌瘦,一雙眼睛裡卻包含著勃勃朝氣;第二次再見時,他已是那紅樓裡當紅的小倌,花枝招展地靠在那樓閣之上,身邊伴著一個長相平淡卻雙目貪婪的男人。他那日從那閣樓之下路過,昂首便看到了那隻露在雕欄外頭的皓腕,上頭一朵灼灼紅梅;第三次再見之時……那人被裹在一席草蓆當中,扔在亂葬崗,草蓆裡暴露腐敗而生硬的手,手腕上模糊可辨那朵紅梅。

他還很小,換作淺顯的人家,像他如許大的孩子該當還在父母膝下承歡,人間煩惱,半點不知;而他卻單獨一人在這塵凡風雨當中飄搖,冇有人伸脫手,做他的依托。一起走來,孤傲前行,看儘紫陌塵凡,人間滄桑,世態炎涼。他還小,可他感覺他已經老了……,這一餬口得好久,也很累。這個人間冇甚麼值得沉淪的人或事,便是當即死了,也冇甚麼好驚駭的。

他隻曉得,他不想分開。

或許,就試著去信賴一次,應當……能夠吧?

幸虧……她留下了他。

最早對他伸脫手的於瀾,他今後的師兄。但是他最感激的卻不是他,而是阿誰女人,他的徒弟。人大抵味下認識地將心方向更喜好的人……他大抵喜好她,在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那人身上的氣質冷僻,卻天然,明顯不是那種暖和的感受,卻讓他有一種飛蛾撲火的*。

因為是緣分,以是他從千裡以外來到這裡,見到了她……因為是緣分,以是隻是那麼一眼,他便喜好她。可惜那次的初見並不是那麼的誇姣……他蓬頭垢麵,一身臟汙,隻敢遠遠地躲在樹叢前麵偷看她,卻不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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