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爭辯[第2頁/共4頁]
婁縣令領著他的人一字排開。奉承而又忐忑的看著曹小將軍。
程惠之轉過身,看著他的父親麵色凝重:“我去西涼河把他老子娘都抓起來。”
婁知縣當下腿軟,喃喃道:“本來程女人是大節大義之人啊。是下官忽視,是下官忽視了。”
範中恩指著一小我的背影道:“老爺子,前頭阿誰穿戴一身鎧甲長得特彆都雅的少年就是石公子。本來他也是個兵老爺。疇前竟然不曉得啊。”
聽到這裡,石峻開口道:“那我問你,這位女人可曾認錯?她的仆人可曾認錯?”
石峻冷哼:“千真萬確。婁知縣,我能夠證明你們抓錯了人。詳細內容,我們小將軍冇偶然候聽你們細說。隻要一點要求,當初你們是如何從家裡接來的。明天就必須如何樣從這裡給我們送歸去。”
婁知縣忙不迭的點頭:“這個事理對,這個事理對。畢竟是女人家,平白無端的讓人名聲受損,倒是我們的忽視。”
崔西敏皺眉不解的看著石峻:“這位大人,有些事情你能夠不清楚。這些證據在彆人身上或許構不成罪證,可在這個女人身上恰好能夠證明她用心叵測。我與該女子淵源深厚,她的品德脾氣我非常的體味。”
再今後程大財主也就看不出來了,衙門被鐵蹄彈壓覆蓋這事兒可大可小。但明顯來的人必定比知縣的官階要高,也更能有壓服力。
說著那捕頭頓了頓:“當時天氣也不早了,若要早點回家為何不在一大早就上路。雖說東涼河與這裡不遠,可也要趕上一天一夜的路才行。隨後我的人又在阿誰女人的臥房裡,發明瞭一塊帶有血的匕首。人證物證都在,卑職遵循規定緝拿了要犯。”
程惠之內心明白這個尾巴的意義,也隻本事著性子措置這事兒。
曹小將軍冷哼:“哦?有人報信?那人是誰?”
石峻一步一步走到崔西敏麵前,滿臉都是輕視之意:“你覺得你本身滿心肮臟,看彆人也都是黑的。人證?在哪?阿誰不曉得被誰拉攏的小乞丐?物證?哪個,一個不曉得是誰的血匕首?崔西敏,你是不是有些太蠢了。”
程大財主擺擺手,倒是一臉的淡然:“禍不及父母,你mm在崔家的時候。兩個老的對她也不錯,年紀悄悄的不要這麼殘暴。”
這話從程大財主嘴巴裡說出來,就像變了個味兒普通。這類活菩薩一樣的人,真的放過崔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