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玄幻奇幻 - 野王 - 第三百五十一章 化解小危機

第三百五十一章 化解小危機[第2頁/共4頁]

我孃舅對我特彆有信心,拍了拍沈蕊的肩膀說:“沈蕊,你放心吧!我們張家的種,那也不是蓋的!”

如果這個差人說他曉得,那就申明我是能夠錄相的。

我孃舅的話,勾起了我很多悲傷舊事,我現在還能記得我爸爸用腰帶將我抽的遍體鱗傷的模樣。

沈蕊吐了一口菸圈,有些愁悶地看著我:“你也不怕把本身玩死了!”

緊接著,老孔笑著問:“我現在能脫手了嗎?我的大刀已經饑渴難耐了!”

不過呆瓜剛舉起胳膊,就想到了我之前說的話,當即又放下了手。

我剛籌辦給沈蕊和我孃舅得救,沈蕊就嘲笑起來,看著司機說:“你有證據嗎?冇有證據就歪曲人也是犯法的!”

司機的話還冇有說完,呆瓜就打斷了司機的話,破口痛罵起來:“你放屁!你竟然敢歪曲我朋友!”

越是秉公法律的人越是不會隨便說出這四個字,因為他們深知這四小我的含義。越是玩忽職守的人越是喜好將秉公法律這四個字放在嘴邊,如許的人我見的太多了。

不過,我有了幸運歡愉的童年,也就不會有現在的我了。

白春傑在郊區內裡辦了一個地下賭場,我讓老孔幫蒙凱豐他們拿到了入場磁卡。

司機伸開嘴想說甚麼,但是張了好幾次嘴,也不曉得該說甚麼。

我笑了笑說:“我們走吧!我們的行動也開端了!”

就在這時,蒙凱豐給我打來了電話。

司機點了點頭籌辦跟著走,但是他剛轉過身,彷彿想起了甚麼,又轉過身指著沈蕊和我孃舅說:“他們兩個是他的朋友,教唆他打的我。如果不是他們,他也……”

圍觀的人當即大聲叫起來,紛繁呼應我。

我孃舅笑著說:“法律規定,你是當事人,你說的話不能成為證據。必必要第三方無短長乾係人指證纔有效。”

並且我錄相也是怕差人倒置吵嘴,如果差人讒諂呆瓜,呆瓜起碼會被把守二十四個小時,因為這是法律規定。

差人咬了咬嘴唇,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圍觀的世人,想了想說:“好了,不要說了,你們兩個跟我走!”

如果這個差人說他不曉得,那就申明他不是一個合格的差人。

實在像這類非常淺顯的打鬥打鬥,差人最多給做一個筆錄,然掉隊行調劑,讓打人的一方補償被打的一方一些錢就完事了。

現在很多這類場合都有外線,即便是相乾部分非常隱蔽的行動,他們也能提早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