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在洛杉磯[上][第1頁/共3頁]
“頭套?”
或說,他們貧乏表示得“鎮靜”的力量。
但是奧康納和鄧肯卻很迷惑。“秦,如果你籌算做件衣服,為甚麼不換一家鋪子呢?”
更切當的說是在看他。一其中國人,這並冇有甚麼值得獵奇的處所,在洛杉磯華人並不罕見;但一個冇有辮子並且又照顧兵器的中國人,這就相稱的罕見了;而如果這其中國人還批示著兩個白人,那就必定會引發洛杉磯人的興趣。
因為鄧肯現在甚麼也說不出來。
考慮到這些汗青,第二次來到洛杉磯實際上應當讓秦朗感慨萬千,但實際上,當他站在洛杉磯的街道上時,他獨一的感受就是懊喪。
但看著彆人皺著眉頭吞嚥那些東西倒是非常風趣的事情……
如果一種食品的口味連二十一世紀的美國大兵都不能接管,它能被十九世紀的牛仔接管的能夠性就更低了。
彷彿也隻能如許了。秦朗接過筆,迅在紙上畫出了一個凡是被可駭分子與劫匪們戴在頭上的那種玄色三孔頭套,然後將它指給老裁縫看。“就是這類頭套,尺寸大小……應當比他的腦袋大一些。”他推過奧康納,他的腦袋是三小我裡最大的。
“你這個弗蘭肯斯坦!”
“我們最好立即分開這裡。”他說。
洛杉磯有很多裁縫店,他們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合適秦朗要求的小店――既偏僻同時又冇甚麼買賣,並且除了老闆兼裁縫,一個目力不好的乾癟老頭以外,就再冇有其他伴計。這是銀行劫匪采購必須品的最抱負的場合。
“放鬆一些,鄧肯。與你將要獲得的收益比擬,五美圓底子不值得一提。”秦朗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們都是有弘遠目標的人,不值得為蠅頭小利斤斤計算。並且……”他停息了一下,接著暴露一個詭異的笑容,“……歸正我們也冇有需求為食品和飲水費錢。”
“但阿誰故鄉夥要五美圓!上帝,他純粹是在擄掠。”鄧肯叫到,“二十九美圓便能夠買一支極新的溫徹斯特步槍!”
固然,受加利福利亞“淘金熱”、周邊地區現石油以及南承平洋鐵路通車的等身分的影響,現在的洛杉磯與一七八一年景立時比擬已經有了龐大的竄改、並表示出了一個都會在上升期間所具有的欣欣茂發的氣象,但在秦朗看來它仍然隻是一個平淡的小城,與“繁華”毫無聯絡。
“我同意你的觀點。”奧康納比秦朗更擔憂有人認出他,而鄧肯也一樣如此。但他們卻不曉得應當到甚麼處所去。“現在我們去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