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日侵台灣50年[第1頁/共3頁]
餘清芳叛逆失利後,日本殖民當局對台灣群眾的統治更加殘暴。為了保護民族莊嚴,台灣群眾的抵擋從未停止過。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在埃及都城開羅簽訂《開羅宣言》,宣言規定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戰後須償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在美、英、中三國簽訂的《波茨坦公告》中,對這一規定再次停止了確認。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前提投降後,百姓當局任命陳儀為台灣行政長官兼戒備司令,全麵主持台灣的領受事情。25日,百姓當局在台北停止受降典禮,日本原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麵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台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受降典禮結束後,陳儀公佈演說說道:“從明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統統統統地盤群眾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百姓當局主權之下。這類具有汗青意義的究竟,本人特陳述給中國全部同胞及天下週知。”
二戰前期,因為侵犯戰役的不竭擴大,為彌補海內兵源的不敷,1942年起,日本殖民當局開端在台灣征兵,將無辜的台灣群眾充當其侵犯野心的捐軀品。除此以外,殖民當局還在台灣強征慰安婦,以供侵犯者之淫樂。人們流浪失所,痛苦不堪。
侵犯者以慘痛代價在台灣“安身”後,實施了一係列加強其殖民統治的辦法,這些辦法被研討者統稱為“皇民化政策”。對台灣的殖民統治起首從強化社會節製動手。殖民者在台灣建立總督府後,就立即動手組建差人軍隊,並對全部台灣島以所謂治安環境的分歧分彆為傷害、不穩、安靜三種範例。
日本全麵侵華後,因為海內資本的限定,及國際社會的禁運政策,台灣成了日本的物質供應站。為此,殖民當局的“皇民化政策”變本加厲。從1936年開端到1940年,殖民當局在台灣建議了所謂的強化“百姓認識活動”,1941年後至敗北,又建議了所謂的“皇民營私活動”。這兩項強化殖民“活動”的重點落在對文明微風俗的日本化。這一期間,在精力統治方麵,殖民當局逼迫台灣群眾說日語、穿和服、住日式屋子、取日本姓名,放棄台灣官方的媽祖信奉,而改信日本的“國教”神玄門。
在多次向清廷收回號令電,要求廢約抗戰、聲援台灣無果的環境下,為了凝集力量,安寧民氣,1895年5月23日,由士紳丘逢甲建議建立“台灣民主國”,原台灣巡撫唐景崧出任總統,黑旗軍首級劉永福任台灣抗日義勇軍統領。民主國建立不久,日軍在台灣北部的澳底登岸,唐景嵩卻偷偷潛回大陸,群龍無首的民主國在這年7月又擁立劉永福為總統。10月19日,日軍攻陷台南,劉永福敗退內渡,民主國僅僅維繫了5個月就敗亡。民主國雖不複存在,但是台灣群眾的抗日鬥爭並冇有是以減退。11月26日, 以客家報酬主的一支義勇軍在火燒莊與日軍展開苦戰,雖打死打傷日軍幾十人,但終因寡不敵眾而失利。